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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加拉太书 3:10
    凡以遵行律法为本的人都在咒诅之下,因为圣经上说:“凡不遵行律法书上一切命令的人必受咒诅。”
  • 罗马书 7:6
    但现在,我们既然向着一度捆绑我们的律法死了,就脱离了律法的控制,能够以圣灵所赐的新样式,而不是以拘守教条的旧样式事奉上帝。
  • 罗马书 7:21-23
    因此,我发现一个律:我想行善的时候,恶就不放过我。按着我里面的意思,我喜爱上帝的律。然而,我发觉在我身体内另有一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作战,将我俘虏,使我服从身体内犯罪的律。
  • 罗马书 10:5
    关于律法的义,摩西写道:“人若遵行律法的诫命,就必活着。”
  • 罗马书 8:7
    因为顾念罪恶本性的人与上帝为敌,不服从上帝的律法,也无力服从。
  • 罗马书 7:4
    我的弟兄姊妹,同样,你们借着基督的身体向着律法也死了,使你们可以归于那位从死里复活的基督,好为上帝结果子。
  • 罗马书 7:11
    因为罪利用诫命趁机引诱我,而且借着诫命杀了我。
  • 雅各书 2:10-11
    人只要触犯律法中的一条,就等于违犯了全部,因为那位说“不可通奸”的,也说过“不可杀人”。如果你没有犯通奸罪,却杀了人,你仍违犯了律法。
  • 路加福音 18:9-12
    耶稣对那些自以为义、藐视别人的人讲了一个比喻:“有两个人到圣殿里祷告,一个是法利赛人,一个是税吏。法利赛人站在那里自言自语地祷告说,‘上帝啊!我感谢你,因为我不像别人那样勒索、不义、通奸,也不像这税吏。我每周禁食两次,奉献全部收入的十分之一。’
  • 罗马书 3:19-20
    我们知道律法所讲的都是针对律法之下的人,好叫所有的人都无话可说,使全世界都伏在上帝的审判之下。因为无人能够靠遵行律法而被上帝视为义人,律法的本意是要使人知罪。
  • 加拉太书 2:19
    事实上,我因无法满足律法的要求而向律法死了,不再受它的束缚,使我可以为上帝而活。
  • 马太福音 19:20
    那青年说:“这些我早已遵守了,还缺什么呢?”
  • 路加福音 10:25-29
    有一次,一名律法教师站起来试探耶稣,说:“老师,我应该怎样做才能得永生呢?”耶稣反问他:“律法怎么说?你怎么理解?”律法教师答道:“‘你要全心、全情、全力、全意爱主——你的上帝’,又要‘爱邻如己’。”耶稣说:“你答得对,照着去做就有永生了。”律法教师想证明自己有理,就问:“那么,谁是我的邻居呢?”
  • 腓立比书 3:5-6
    我出生后第八天就受了割礼,我是以色列人,属于便雅悯支派,是地地道道的希伯来人。论守律法,我是法利赛人;论热心,我曾经迫害教会;论律法要求的义,我是无可指责的。
  • 诗篇 40:12
    我患难重重,罪恶缠身,看不到出路。我的罪过比我的头发还多,我心惊胆战。
  • 马可福音 7:8-13
    你们只知拘守人的传统,却无视上帝的诫命。”耶稣又对他们说:“你们为了拘守自己的传统,竟巧妙地废除了上帝的诫命。摩西说,‘要孝敬父母’,又说,‘咒骂父母的,必被处死。’你们却认为人若对父母说,‘我把供养你们的钱财已经全部奉献给上帝了’,他就可以不奉养父母。你们就是这样为了拘守传统而废除上帝的道,类似的情形还有很多。”
  • 路加福音 18:21
    那人说:“我从小就遵行这些诫命。”
  • 马太福音 5:21-26
    “你们听过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杀人的要受审判。’但我告诉你们,凡无缘无故向弟兄发怒的,要受审判;凡骂弟兄是白痴的,要受公会的审判;凡骂弟兄是笨蛋的,难逃地狱的火。“所以,你在祭坛前献祭的时候,要是想起有弟兄和你有过节,就该把祭物留在祭坛前,先去跟他和好,然后再来献祭。“趁着你和告你的人还在去法庭的路上,你要赶紧与对方和解。不然,他会把你交给审判官,审判官会把你交给差役关进监牢。我实在告诉你,要是有一分钱没有还清,你绝不能从那里出来。
  • 路加福音 15:29
    “他对父亲说,‘你看,我伺候你这么多年,从来没有违背过你的命令,可是你没有给过我一只羊羔,让我和朋友一同欢宴。
  • 马太福音 15:4-6
    上帝说,‘要孝敬父母’,又说,‘咒骂父母的,必被处死。’你们却说,‘人如果把供养父母的钱奉献给上帝,他就不必供养父母。’你们这是用传统来废掉上帝的诫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