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罗马书 4:1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加拉太书 3:18-24
    如果继业是本于律法,就不再是本于应许了;但是神把继业赐给亚伯拉罕是藉着应许。那么,为什么要有律法呢?律法是为了过犯的缘故被加上的,直到那蒙应许的后裔来临;律法是藉着天使,通过中保的手所规定的。不过中保没有为一方的,神却是一位。那么,律法和神的各样应许是对立的吗?绝对不是!如果一个能使人得生命的律法被赐下,义就真是本于律法了。然而,经上的话把万物都圈在罪孽之下,为要使这因信耶稣基督而来的应许,赐给那些相信的人。只是在这信仰临到之前,我们都被圈在律法之下受看守,直到这将要来临的信仰被启示出来。这样,律法一向是我们的导师,直到基督,好使我们能因信称义。
  • 民数记 30:12
  • 诗篇 119:126
    现在是耶和华行动的时候了,因为他们违背了你的律法。
  • 耶利米书 19:7
  • 罗马书 3:31
    那么,我们是藉着信废掉律法吗?绝对不是!反而确立了律法。
  • 加拉太书 2:21
    我不弃绝神的恩典,因为义如果是藉着律法而来的,那么,基督就白白地死了。
  • 加拉太书 5:4
    你们这些藉着律法被称为义的人,你们是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堕落了。
  • 罗马书 4:16
    为此,这应许是本于信,好使这应许照着恩典,能确保给所有的后裔——不仅是给属律法的,也是给属亚伯拉罕信心的。亚伯拉罕在神面前是我们每个人的父,
  • 希伯来书 7:28
    律法委任的大祭司都有软弱,但在律法以后,誓言保证的话语所委任的儿子,却永远完全。
  • 腓立比书 3:9
    并且要被认定在他里面——不是拥有那本于律法的自己的义,而是拥有那藉着信基督而来的义,就是来自神、基于信的义;
  • 希伯来书 7:19
    因为律法没有使任何事物完全;另一方面,一个更美好的盼望却被带来了;藉着这个盼望,我们可以亲近神。
  • 以赛亚书 55:11
    照样,从我口中发出的话语也不徒然返回于我,却要成就我的意愿,在我派遣它去做的事上成功。
  • 民数记 3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