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詩篇 120:7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馬太福音 5:9
    以和致和乃真福、天主之子名稱卓。
  • 詩篇 109:4
    愛之反見怪。吾禱何曾息。
  • 羅馬書 12:18
    處世以和平為本、亦惟盡其在我、任其在他而已矣。
  • 詩篇 34:14
    謹守爾之舌。莠言愼毋說。謹守爾之唇。詭詐愼毋出。
  • 希伯來書 12:14
    處世務求和平、立身務求聖潔;未有捨此而得見主者也。
  • 以弗所書 2:14-17
    蓋基督者、吾人之協和也;身受苦難、以去壁壘之隔、除法令之障。於彼之身、本族外族融成一體、以作新人、以建和平。更以此融成一體之二族、與天主協和於十字架上。十字架者、所以消滅一切敵對之意也。夫基督之來、為傳佈和平之福音。當時爾等在遐、我等在邇、其得親聆斯音則一也。
  • 詩篇 55:20
    我求必見應。此輩將淪滅。目中無主宰。惡性終不改。
  • 撒母耳記上 26:2-4
  • 詩篇 35:20
    無故樂我禍。眉目傳悅懌。所議非和平。所懷惟詭譎。域中善良人。不得享安逸。
  • 撒母耳記下 20:19
  • 撒母耳記上 24: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