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箴言 23:26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馬太福音 10:37-38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屬我的;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屬我的;凡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我的,也不配作屬我的。
  • 詩篇 119:2
    謹守他的法度,全心尋求他的,都是有福的。
  • 申命記 6:5
    你要全心、全性、全力愛耶和華你的神。
  • 詩篇 119:9-11
    少年人用甚麼潔淨自己的行為呢?就是要遵守你的話。我一心尋求你,求你不要容我偏離你的誡命。我把你的話藏在心裡,免得我得罪你。
  • 箴言 4:25-27
    你雙眼要向前正視,你的眼睛要向前直望。你要謹慎你腳下的路徑,你一切所行的就必穩妥。不可偏左偏右,要使你的腳遠離惡事。
  • 箴言 4:4
    父親教導我,對我說:“你的心要持守我的話,你要遵守我的誡命,就可以存活;
  • 箴言 4:23
    你要謹守你的心,勝過謹守一切,因為生命的泉源由此而出。
  • 何西阿書 14:9
    誰是智慧人,讓他明白這些事吧!誰是有見識的人,讓他領會這一切吧!因為耶和華的道路是正直的,義人要行在其中,惡人卻必在其上絆倒。
  • 詩篇 107:43
    凡有智慧的,願他留意這些事;願他思想耶和華的慈愛。
  • 箴言 3:1
    我兒,不可忘記我的訓誨,你的心要謹守我的誡命;
  • 以弗所書 3:17
    使基督藉著你們的信,住在你們心裡,使你們既然在愛中扎根建基,
  • 哥林多後書 5:14-15
    原來基督的愛催逼著我們,因為我們斷定一個人替眾人死了,眾人就都死了。他替眾人死了,為的是要使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著,卻為那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而活。
  • 路加福音 14:26
    “如果有人到我這裡來,愛我不超過愛(“愛我不超過愛”原文作“不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兄弟、姊妹,甚至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 彼得後書 1:19
    我們還有先知的話,是更確實的。你們要特別注意它,好像注意照在暗處的明燈,直到天將破曉,晨星在你們心裡出現的時候。
  • 哥林多後書 8:5
    他們超過了我們所期望的,照著神的旨意,先把自己獻給主,然後獻給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