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箴言 11: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箴言 10:2
    非義之財、無所裨益、惟公義始能救人於死、
  • 創世記 7:1
    主諭挪亞云、我於斯世、惟見爾為義於我前、爾偕眷屬、可登方舟、
  • 西番雅書 1:18
    主震怒之日、彼之金銀不能救之、主怒憤烈、主怒憤烈或作主震怒如火之烈必毀斯全地、猝然滅斯地一切居民、
  • 以西結書 7:19
    彼將擲銀於衢、視金如污穢物、主怒之日、其金銀不能救之、不能用以充饑果腹、因金銀使其陷於罪、
  • 提摩太前書 4:8
    蓋身之練習、其益少、惟虔敬、則凡事皆益、有今生來生之應許、
  • 羅馬書 5:17
    若由一人之愆、死則操權、得洪恩併受稱義之賜者、不更因耶穌基督一人、獲永生而操權乎、
  • 馬太福音 16:26
    人若盡得天下而失其生命、何益之有、人將以何者易其生命乎、
  • 詩篇 49:6-8
    彼倚賴金寶、矜誇多財、人實不能贖己之兄弟、亦不能為彼奉贖金於天主、贖其生命、價值昂貴、永不得成、
  • 箴言 12:28
    善義之道、終有生命、善義之徑、引至不死、
  • 約伯記 36:18-19
    慎哉、恐天主震怒、遽加譴責、雖多金亦不得贖、天主豈重視爾之貨財乎、必不以黃金與巨勢為念、
  • 路加福音 12:20
    惟天主謂之曰、愚者乎、今夜將索爾靈、則所備者歸於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