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可福音 4:25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馬太福音 13:12
    誠以有者益之、使沛然充溢、而無者並奪其所有。
  • 路加福音 8:18
    爾其深味斯言、三覆思之;蓋有者必見增益、而無者則並其自以為有者、而奪之矣。』
  • 馬太福音 25:28-29
    胡不以我之財、存諸錢賈、使予歸時亦得兼收本利乎!」亟奪其金、以授得有萬金之僕。蓋有者益之、使沛然有餘、而無者並其所有而奪之。
  • 約翰福音 15:2
    枝之在我、而不結實者、彼則截之;其結實者、彼則裁之、使結實彌茂。
  • 路加福音 16:9-12
    故予勸爾、亟以虛夸之財富、廣結良友、則爾謝世之時、必有迎爾入於永宅者矣。夫人忠於小事、亦必忠於大事、不義於小事、亦必不義於大事。爾若處理虛夸之財富、猶不能盡忠、誰復託爾以真富耶?處理他人之事、猶不克盡職、誰復授爾以切身之事耶?
  • 路加福音 19:24-26
    遂命侍者奪其金、而畀諸獲有十金者、侍者曰:「主、彼已有十金矣。」主曰:「故予語爾、有得者當更益之、而無得者、並其所有而奪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