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太福音 5:31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申命記 24:1-4
    人娶妻後、見妻有可嫌之處、而不悅之、遂書離書付婦手、使離其家、既離其家、往適他人、後夫亦惡之、書離書付婦手而出之、或後夫娶之之後而死、則休之之前夫、不可在婦被玷之後、復娶之為妻、此主所惡之事、或作則其前夫既已出之為他人所玷不可復娶之為妻勿因罪玷污主爾之天主所賜爾為業之地、○
  • 馬太福音 19:7
    曰、然則摩西命予離書出之、何也、
  • 耶利米書 3:1
    主有言諭我曰、人若出妻、遂離之為他人之妻、前夫豈可復娶之乎、如復娶、豈不使地沾染污穢乎、爾從事多神、若婦之與多人行淫、猶思歸我乎、爾從事多神若婦之與多人行淫猶思歸我乎或作爾雖崇事多神若婦之與多人行淫我仍命爾當歸誠於我此乃主所言、
  • 馬太福音 19:3
    有法利賽人就而試之曰、人無論何故、出妻可乎、
  • 馬可福音 10:2-9
    法利賽人入試耶穌、就而問曰、人出妻可乎、答曰、摩西如何命爾、對曰、摩西許寫離書以出之、耶穌曰、摩西以爾心忍、故有此命、但造物之始、天主造人、乃造一男一女、是故人離父母、與妻聯合、二人成為一體、如是不復為二、乃一體矣、故天主所耦者、人不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