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太福音 5:31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申命記 24:1-4
    “人娶了妻子,得著她以後,如果發現她有醜事,以致不喜悅她,他就可以給她寫休書,交在她手裡,叫她離開夫家;她離開夫家以後,就可以去再嫁別人。如果後夫又恨她,也給她寫休書,交在她手裡,叫她離開他的家;或者娶她為妻的後夫死了;那麼,叫她離開的前夫,不可在她受了污辱以後,再娶她為妻,因為這在耶和華面前是可厭可惡的事;你不可使耶和華你的神賜給你作產業的土地蒙受罪污。
  • 馬太福音 19:7
    他們就問:“為甚麼摩西卻吩咐‘人若給了休書,就可以休妻’呢?”
  • 耶利米書 3:1
    耶和華說:“人若是休妻,妻子離開了他,又嫁了別人,前夫怎能與她復合呢?如果復合,那地不是大大玷污了嗎?你曾與許多情人行淫,還想歸向我。”這是耶和華的宣告。
  • 馬太福音 19:3
    法利賽人前來試探耶穌,說:“人根據某些理由休妻,可以嗎?”
  • 馬可福音 10:2-9
    有法利賽人前來試探耶穌,問他:“丈夫可以休妻嗎?耶穌回答:“摩西吩咐你們的是甚麼呢?”他們說:“摩西准許‘人寫了休書就可以休妻’。”耶穌說:“因為你們的心硬,摩西才寫這條例給你們。但從起初創造的時候,神是‘造男造女’。‘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了。’這樣,他們不再是兩個人,而是一體的了。所以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