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加福音 2:2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记 12:6-8
    不论她生男生女,洁净期满后,都要预备一只一岁的羊羔作燔祭、一只雏鸽或斑鸠作赎罪祭,带到会幕门口交给祭司。祭司要在耶和华面前献祭,为她赎罪,她就洁净了。这是有关产妇的条例。她若负担不起一只羊羔,可以带两只斑鸠或雏鸽来,一只作燔祭,一只作赎罪祭。祭司为她赎罪后,她就洁净了。”
  • 哥林多后书 8:9
    因为你们知道我们主耶稣基督的恩典,祂本来富足,却为你们的缘故变得贫穷,使你们借着祂的贫穷可以变得富足。
  • 利未记 12:2
    “你把以下条例告诉以色列人。“如果有妇人生了男婴,她就要不洁净七天,像在经期内不洁净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