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伯記 9:29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約伯記 10:14-17
    故有微疵、爾則誌之、不加赦宥、我亦知之稔矣。我若作惡、固足以召禍、若我為善、不得以自詡、我遭患難、不勝愧恥。如我自許、爾捕我若獅、顯爾異能。爾數責我、爾屢譴我、若軍士之迭出而攻我。
  • 詩篇 37:33
    維彼善人、耶和華不之遐棄、而加以罪兮、
  • 約伯記 21:16-17
    爾曰、其福不長、我亦不為惡人辨。第惡人之燈見滅、其禍猝來、主赫怒加以困苦、果何時哉。
  • 約伯記 10:7
    爾明知罪我為無辜、而人莫敢誰何。
  • 約伯記 21:27
    我知爾狡、欲以口給禦人。
  • 約伯記 10:2
    我籲上帝曰、爾毋以我為惡、即加譴責、亦必示以何故。
  • 詩篇 73:13
    我潔予心、濯余手、豈不徒勞兮。
  • 耶利米書 2:35
    爾自為無罪、冀予弗怒、爾不任過、我必鞫爾。
  • 約伯記 9:22
    以我觀之、善惡同歸於盡。
  • 約伯記 22:5-30
    爾之罪惡甚眾、爾之過失無數。爾無故取同儕之質、奪貧寒之褐。不飲食饑渴、強者任其得土、尊者聽其得廬、嫠者使之徒反、孤者去其所恃、是以四周皆設機檻、危懼頓生、幽暗蔽爾、洪水淹爾。天之高也、星辰麗焉、上帝在其上。爾曰、上帝所居、幽深玄遠、豈能鑒觀下土哉。逍遙天上、靉靆重叠、焉得見我。是爾法古昔、惡人之所行者也。不期大河忽決、而惡人與室廬悉遭淹沒。彼曰、上帝勿親我、全能之主、無益於我。不知嘉物盈室、無非主所賜也、故我亦不為惡人辨、義者見惡人之敗、則欣然竊哂曰、我仇見絕、其富有火盡燬之、今我勸爾、當歸乎主、復得其歡心、則可納福。恪守其矩矱、服膺其箴規。糞除爾居、歸全能之主、則可再徼福祉。如爾視礦金無異塵埃、視阿弗之金、若澗溪沙石、則全能之主、乃爾金銀之礦。爾惟主是悅、恆仰上帝。爾祈禱得蒙垂聽、許願得遂所願、所志必成、光照爾途。隕墜之人、爾其扶之、撝謙之士、爾其救之、有罪之民、爾其援之、因爾自潔、使彼免於患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