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伯記 33:27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羅馬書 6:21
    那麼,在你們現在看為羞恥的那些事上,你們當時到底得了什麼果子呢?那些事的結局就是死。
  • 撒母耳記下 12:13
    大衛對拿單說:「我對耶和華犯了罪!」拿單對大衛說:「耶和華已經除去你的罪,你不會死。
  • 詩篇 14:2
    耶和華從天上俯瞰世人,要看是否有明達人,是否有尋求神的人。
  • 詩篇 19:7-8
    耶和華的律法純全,使人靈魂甦醒;耶和華的法度信實,使無知的人有智慧;耶和華的訓誡正直,使人心歡喜;耶和華的誡命純潔,使人眼目明亮;
  • 耶利米書 3:13
  • 1約翰福音 1:8-10
  • 民數記 12:11
  • 羅馬書 7:12-14
    因此,律法是神聖的,誡命也是神聖、公義、美善的。那麼,是那美善的導致了我的死嗎?絕對不是!而是罪。罪為要顯出是罪,就藉著那美善的帶來了我的死,使罪藉著誡命變得極其邪惡。我們知道律法是屬靈的;而我是屬肉體的,已經賣給罪了。
  • 路加福音 15:18-22
    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裡去,對他說:『父親,我對天犯了罪,也在你面前犯了罪。我再也不配稱為你的兒子,請把我當做你的一個雇工吧。』於是他起來往自己的父親那裡去。他離得還遠的時候,他父親就看到他,動了憐憫之心,跑上去摟住他的脖子親吻他。兒子說:『父親,我對天犯了罪,也在你面前犯了罪。我再也不配稱為你的兒子。』「父親卻對奴僕們說:『趕快把那最好的袍子拿來給他穿上,把戒指戴在他手上,把鞋子穿在他腳上,
  • 詩篇 139:1-4
    耶和華啊,你已經洞察我,認識我!我坐下、我起來,你都知道;你從遠方就知道我的意念。我行路、我躺臥,你都細察;你熟悉我的一切道路。耶和華啊,我舌頭上的話還沒有說,看哪,你已經完全知道了!
  • 約伯記 34:9
  • 約伯記 7:20
  • 創世記 16:13
    夏甲就稱那對她說話的耶和華為「你是看顧的神」,因為她說:「我竟然在這裡見到了看顧我的那一位!」
  • 箴言 5:21
    因為人的道路都在耶和華的眼前,他度量人一切的路徑;
  • 箴言 15:3
    耶和華的眼目無處不在;壞人好人,他都察看。
  • 馬太福音 16:26
    一個人就是賺得了全世界,卻賠上了自己的生命,到底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來換回自己的生命呢?
  • 箴言 28:13
    掩蓋自己過犯的,不會興盛;承認並離棄過犯的,必蒙憐憫。
  • 路加福音 18:13
    「那稅吏卻遠遠地站著,甚至不敢舉目望天,可是捶著胸說:『神哪,你寬恕我這個罪人吧!』
  • 耶利米書 23:24
  • 詩篇 11:4
    耶和華在他聖潔的殿中,耶和華在天上的寶座上,他的眼睛觀看,他的眼目察驗世人。
  • 耶利米書 2:8
  • 耶利米書 31:18-19
  • 詩篇 119:128
    因此在一切事上,你所有的訓誡,我都視為合宜;我恨惡一切虛假的路。
  • 傳道書 5:8
    如果你在某一省中看到窮人受欺壓,公正和公義被奪去,不要因此感到驚奇,因為高位者之上有更高的在保護他,在他們之上還有更高的保護他們。
  • 羅馬書 7:16
    那麼,如果我做我不願意做的事,我就贊同了律法是好的。
  • 歷代志下 16:9
  • 羅馬書 7:22
    就是說,按著內在的人,我喜愛神的法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