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翰福音 14:15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約翰一書 2:3-5
    然吾人將何以證明已與之相識乎?亦惟守其誡命而已矣。人若自言與之相識、而不守其誡命、是為誑者、而無真理存乎其衷。惟篤踐其道者、方能切身體認天主之愛德、漸達圓融純熟之境、此亦所以證吾人實與天主相契也。
  • 約翰一書 5:2-3
    是故吾人苟愛天主而順其命、則必兼愛天主之子女矣。愛天主之道無他、守其誡命而已矣。且天主之誡命實屬簡易輕便不難肩荷。
  • 約翰福音 14:21-24
    凡懷予之誡而踐履之者、斯為愛予之人、愛予者、必見愛於吾父、予亦愛之、且願自顯於若人。』樹德(非茹答斯依斯加略)問曰:『主將何以自顯於吾儕、而不顯於世人乎?』耶穌曰:『人若愛予、必守吾訓、則吾父必愛之、且將偕予同就若人、而以之為安宅。人不愛予、則必不守吾訓矣。顧爾所聞者、實非吾訓、乃遣予之父所訓也。
  • 2約翰福音 1:6
  • 約翰一書 4:19-20
    天主投我以愛、吾人亦惟報之以愛而已矣。苟有人自言吾愛天主、而猶嫉惡其兄弟、是亦妄人也已。夫日常所見之兄弟、彼且不知愛焉、尚能愛其向所未見之天主乎。
  • 約翰福音 15:10-14
    爾能守吾之誡、所以保吾之愛也;正如吾守吾父之誡、而至今猶保其愛焉。吾不憚諄諄以此誨爾者、惟欲使爾親嘗吾樂、則爾之樂、亦將沛然充溢矣。吾誡非他、但欲爾等以吾之所以愛爾者、彼此相愛而已。人之愛、莫大於為其友舍生;爾能遵行吾之所命、是吾友也。
  • 哥林多後書 5:14-15
    蓋基督之仁愛、有使吾人欲罷不能者焉。竊思一人既代眾死、則眾人實已與之偕死。今基督之死、為眾人也;則眾人之生、亦宜不復為己、而為替其受死而復活之主矣。
  • 彼得前書 1:8
    夫耶穌基督、爾等未之見也而已衷心慕之;雖無所睹而能毅然信之。故爾等歡樂難言、寵榮被身、
  • 加拉太書 5:6
    在基督道中、受割與否、無關宏旨、亦惟興於仁而立於信而已矣。
  • 馬太福音 10:37
    愛父母勝於愛我者、非吾徒也。愛子女勝於愛我者、非吾徒也。
  • 馬太福音 25:34-40
    至是王將謂右者曰:「爾等見寵於吾父者、自創世以來為爾所備之國、胥來承嗣。蓋曩者我饑、爾則食之、我渴、爾則飲之、我作客、爾則納之、我裸、爾則衣之、我疾、爾則視之、我在獄、爾則來探之也。」善者將曰「主乎、吾何曾見爾飢而食之、渴而飲之?又何曾見爾作客而納之、裸而衣之?更何曾見爾有疾、在獄、而探視之耶?」王將謂之曰:「吾實語爾、爾所施於我兄弟中之至微者、即施之於我身也。」
  • 哥林多後書 8:8-9
    吾作此言、非命令也、乃欲藉他人之熱情、一測爾等愛德之深淺耳。吾主耶穌基督之慷慨、固爾等之所知也。彼乃萬有之主也、顧為爾等之故、甘成貧窮、俾爾等因彼之貧窮、而成富有。
  • 約翰福音 8:42
    耶穌曰:『倘天主真為爾父、則宜愛予矣。蓋予之來、乃出自天主、非予自來、有遣之者也。
  • 哥林多前書 16:22
    若有不愛主耶穌基督者當被阿拿提瑪!(譯言「服咒詛」)瑪蘭阿他!(譯言「主即臨矣」)
  • 以弗所書 3:16-18
    按其無窮之光榮、使爾內心生活、得因其聖神而自強不息、使基督能緣爾之信德、而寓爾心中、使爾於愛德中確立根基、庶能與諸聖共體其奧旨之廣之長之高之深;
  • 約翰福音 21:15-17
    饍畢、耶穌問西門伯鐸祿曰:『若納子西門、汝之愛我、有勝於儕輩者乎?』對曰:『然、主固知我之孺慕也。』主曰:『飼吾羔!』再問曰:『若納子西門、汝果愛我乎?』對曰:『然、主固知我之孺慕也。』主曰:『牧吾羊!』三問曰:『若納子西門、汝果慕我乎?』伯鐸祿因三次見問、不覺愀然曰:『主乎、爾固無所不知、當知吾之慕爾矣。』主曰:『飼吾羊!
  • 以弗所書 6:24
    願凡愛吾主耶穌基督始終不渝者、咸蒙恩寵、源源不絕、心焉祝之。
  • 腓立比書 3:7-11
    然昔以為得、今以為失:無他、為基督之故也。以予視之、一切莫非失也;惟認識吾主基督耶穌之為得耳。因此予已犧牲一切、而視之如糟粕、一心惟望贏得基督、而與之合為一體。蓋予自身了無仁義、律法亦不足為恃、惟天主為仁義之泉源、而所以致之者、則惟信仰基督而已矣。予渴欲識之更深、而親領其復活之力量、且與之共受苦難追踵其死、俾成自死者中復活之望。
  • 腓立比書 1:20-23
    亦所以償吾心期、終不致有所愧忝。因是平生勇氣、至今未衰。必欲獻吾之身、以弘基督。生可也、死亦可也。自予觀之、生是基督死是福、如是而已矣。若尚須予暫延此生、以收工作之效、則予誠不知奚擇。今予正徬徨於二者之間;衷心固願能早脫塵世、永與基督為伴;為本身計、蓋莫善於斯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