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拉太書 3:26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以弗所書 1:5
    他按着自己旨意所喜悅的、豫定我們藉着耶穌基督得了被立為子的名分、而歸於他,
  • 哥林多後書 6:18
    『我要做你們的父親,你們必做我的子女:全能的主說的。』
  • 1約翰福音 3:1-2
  • 約翰福音 1:12-13
    凡接受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給他們權利成為上帝的兒女。這種人不是由於血而生的,不是由於肉慾,也不是由於人慾,乃是由於上帝、而生的。
  • 羅馬書 8:14-17
    凡蒙上帝之靈帶領的、就是上帝的兒子。你們並不是領受了奴役之靈,以致重陷於懼怕;你們乃是領受了被立為子的靈;憑着這樣的靈、我們來呼叫:「阿爸!父啊!」的。聖靈自己、和我們的靈一同作證我們乃是上帝的兒女。既是兒女,便是後嗣:是上帝的後嗣,和基督同做後嗣,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的話;那是要使我們也和他同得榮耀。
  • 腓立比書 2:15
    好使你們無可責備、而又天真,在彎曲乖僻的世代中做上帝的兒女、無瑕無疵;你們顯於其中像發光之體在世界裏,
  • 加拉太書 4:5-6
    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買出來,好讓我們得到被立為子的名分。為了你們是兒子,上帝就差遣出他兒子的靈、進入我們的心、來呼叫「阿爸!父啊!」。
  • 啟示錄 21:7
    得勝的必承受這些以為業;我必做他的上帝,他必做我的兒子。
  • 約翰福音 20:17
    耶穌對她說:『別纏着我了!我還沒有上去見父。你要去找我弟兄,對他們說:「我上去見我的父,也就是你們的父;見我的上帝,也就是你們的上帝」』。
  • 希伯來書 2:10-15
    因為萬有所為、萬有所藉而存在的上帝,在領着許多兒子進入榮耀,使拯救他們的開創者藉着受苦而得完全,本是適當的。因為那使人聖別的祭司、和那些蒙聖別的人、都出於一原;因這緣故,他不以為恥地稱他們為弟兄,說:『我要向我的弟兄傳布你的名,我要在公會中歌頌你』。又說:『我要信靠他』。又說:『看哪,我和上帝所賜給我的孩子們都在這裏呢。這樣,孩子們既有分於血與肉,他自己也同樣與分於血與肉,這是要讓他藉着死叫那掌有死權的——就是魔鬼——無能為力,並解放那些因怕死而一生受制於奴轄中的人。
  • 以弗所書 5:1
    所以你們要效法上帝,做蒙愛的兒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