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拉太書 3:26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以弗所書 1:5
    蓋天主秉其仁慈、隨其意之所悅預定吾人緣耶穌基督、得為天主之眾嗣、
  • 哥林多後書 6:18
    吾願作爾慈父、爾當為吾子女。』此乃全能主宰之語也!
  • 1約翰福音 3:1-2
  • 約翰福音 1:12-13
    凡納之者。厥名是信。授以權能。超凡入聖。天主兒女。卓哉身分。若輩之生。非緣血氣。惟自天主。無與人意。
  • 羅馬書 8:14-17
    凡遵循天主聖神之導引者、即為天主之兒女。蓋爾所受者、非畏首畏尾之奴隸情緒;爾所受者、乃為呼爺喚父之兒女精神也。即聖神亦與吾人之神魂、同證吾人之為天主兒女焉。既為兒女、即為嗣子;既為天主之嗣子、則亦為基督之共同繼承人也。惟是吾人如欲與之共榮、則不可不先與之共苦共難耳。
  • 腓立比書 2:15
    俾成完人、而為天主之孝子、處邪污之世、而能保守清白、明如日月、照耀乾坤;
  • 加拉太書 4:5-6
    庶幾諸凡生於律法之下者、悉蒙拯贖、而吾人皆獲得兒女身分。正惟吾人之為兒女、故天主以其聖子之神、注於吾人之心、俾孺慕之情、油然而生、而發為呼親喊父之聲。
  • 啟示錄 21:7
    凡堅忍到底者、必得承此洪基。我願為其主、彼當為我子。
  • 約翰福音 20:17
    耶穌曰:『毋撫吾身!予尚未昇詣吾父也。第去告吾諸弟、予將昇詣吾父、亦即爾父、昇詣吾天主、亦即爾天主。』
  • 希伯來書 2:10-15
    夫天主乃萬物之所歸、萬物之所始也;既欲藉其聖子、以登其眾子於光榮之域、則其以憂戚苦難磨練眾子之救主、以玉之於成、不亦宜乎?蓋令人成聖之聖子、及賴彼成聖之眾子、俱出一源;聖子之所以不恥稱若輩為兄弟者、職是故耳彼之言曰:『欲對眾兄弟、暢咏爾名字;欲在會堂中、向爾獻頌美。』又曰:『小子何所恃、所恃惟天主。』『看我率眾子、眾子主所賜。』眾子既具血肉之體、聖子亦曾具血肉之體;其所以然者、乃欲通過死亡之關以滅彼掌握死權之沙殫、而救拔一切呻吟於死亡淫威下之生靈耳。
  • 以弗所書 5:1
    爾等既為蒙寵兒女、自當效法天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