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拉太书 3:26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以弗所书 1:5
    照着自己心愿的美意,预定我们藉着耶稣基督得着儿子的名份,归于他自己,
  • 哥林多后书 6:18
    “我将要做你们的父亲,你们将要做我的儿女。这是主、全能者说的。”
  • 1约翰福音 3:1-2
  • 约翰福音 1:12-13
    但是所有接受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给他们权柄成为神的儿女。他们不是由血缘、或肉体的意愿、或人的意志所生的,而是由神所生的。
  • 罗马书 8:14-17
    原来,凡是蒙神的灵带领的人,他们才是神的儿女。就是说,你们所领受的不是一个奴役的灵,使你们再有惧怕;相反,你们所领受的是使你们有儿子名份的圣灵——藉着他,我们呼叫:“阿爸!父啊!”圣灵亲自与我们的灵一同作证:我们是神的儿女。既然是儿女,也就是继承人;如果我们真是为了与他一同得荣耀而与他一同受苦,我们就是神的继承人,而且与基督同做继承人。
  • 腓立比书 2:15
    好使你们成为无可指责、纯洁无伪的人,在这扭曲、败坏的世代中,做神毫无瑕疵的儿女;在这世代中,要像星星的光辉一样照耀在世上。
  • 加拉太书 4:5-6
    为要救赎律法之下的人,好使我们得到儿子的名份。而且因你们是儿子,神就派遣他儿子的灵进入你们的心,呼叫:“阿爸!父啊!”
  • 启示录 21:7
    那得胜的,将要继承这些;我将要做他的神,他将要做我的儿子。
  • 约翰福音 20:17
    耶稣说:“不要碰我,因为我还没有上到父那里。你到我弟兄们那里去告诉他们:我要上到我的父那里,他也是你们的父;我要上到我的神那里,他也是你们的神。”
  • 希伯来书 2:10-15
    万有因他而有、万有藉他而成的那一位,既然要带领许多儿女归于荣耀,就藉着苦难使他们救恩的元首得以成全,这是合宜的,因为那使人分别为圣的,和那些被分别为圣的,都是出于同一位。因这理由,他称他们为弟兄,并不以为耻。他说:“我要向我的弟兄们宣扬你的名,我要在会众面前歌颂你。”他又说:“我要依靠他。”还说:“看哪,我和神所赐给我的孩子们都在这里!”所以,孩子们既然同属血肉之体,他也照样同有一样的血肉之体,为要藉着死亡来废除那掌握死亡权势的——就是魔鬼,并且释放那些因怕死而终生被束缚为奴役的人。
  • 以弗所书 5:1
    所以,做为蒙爱的儿女,你们要效法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