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命記 27:2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20:14
    如果有人娶妻,又娶岳母,就是行了醜惡的事,要把他們三人用火燒死,好使你們中間不再有醜惡的事。
  • 利未記 18:17
    你不可揭露一個婦人的下體,又揭露她女兒的下體;不可娶她的孫女,或是她的外孫女,揭露她的下體;她們是骨肉之親,這是醜惡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