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命記 27:2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民數記 35:31
    犯了死罪,故意殺人的,你們不可收取贖價代他贖命,因為他必被處死。
  • 利未記 24:17
    打死人的,必被處死。
  • 出埃及記 20:13
    “不可殺人。
  • 出埃及記 21:12-14
    “打人以致把人打死的,必要把那人處死。人若不是蓄意殺人,而是神交在他手中的,我就給你設立一個地方,他可以逃到那裡去。若有人任意待他的鄰舍,用詭計把他殺了,你要把他從我的祭壇那裡拿去處死。
  • 撒母耳記下 13:28
    押沙龍吩咐他的僕人說:“你們注意!暗嫩酒酣耳熱的時候,我對你們說:‘擊殺暗嫩!’你們就把他殺死。不要懼怕,這不是我吩咐你們的嗎?你們要堅強,作勇敢的人。”
  • 撒母耳記下 11:15-17
    他在信裡寫著說:“要把烏利亞派到戰鬥最猛烈的前線去,然後你們就退到他後邊,讓他被擊殺。”那時,約押正在圍城,他知道哪裡有強悍的守軍,就派烏利亞到那裡去。城裡的人出來,與約押交戰。大衛的僕人中有一些倒斃了,赫人烏利亞也死了。
  • 申命記 19:11-12
    “但是,如果有人恨他的鄰舍,埋伏著等他,起來攻擊他,把他殺死了,然後逃到這些城中的一座;他本城的長老要派人去,把他從那裡帶出來,交在報血仇的人手中,好把他處死。
  • 撒母耳記下 20:9-10
    約押對亞瑪撒說:“我的兄弟,你好嗎?”約押用右手握住亞瑪撒的鬍子,要與他親吻。亞瑪撒沒有防備約押手中的刀,約押用這刀刺進他的肚子,他的內臟就流在地上。不用再刺第二刀,亞瑪撒就死了。約押和他的兄弟亞比篩繼續追趕比基利的兒子示巴。
  • 撒母耳記下 12:9-12
    你為甚麼藐視耶和華的話,行他看為惡的事呢?你用刀擊殺了赫人烏利亞,娶了他的妻子作你的妻子,你藉著亞捫人的刀殺了烏利亞。所以,從今以後,刀劍必不離開你的家,因為你藐視了我,娶了赫人烏利亞的妻子作你的妻子。’耶和華這樣說:‘看哪!我必從你家中興起禍患攻擊你;我要在你的眼前把你的妃嬪拿去賜給你的同伴。他要在光天化日之下與她們同床。你在暗中行了這事,我卻要在所有以色列人面前,在光天化日之下行這事報應你。’”
  • 撒母耳記下 3:27
    押尼珥回到了希伯崙,約押就拉他到城門的甕洞裡與他密談。約押就在那裡刺透他的肚子,他就死了。這樣,他替自己的兄弟亞撒黑報了血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