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徒行傳 3:23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申命記 18:19
    誰不聽從他奉我名所說的話,我必親自向他追究。
  • 希伯來書 10:28-30
    任何人干犯摩西的律法,憑兩個或三個證人,尚且必須處死,不得寬赦,更何況踐踏神兒子的人,他們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不潔淨,又褻慢施恩的聖靈的人,你們想,他不該受更嚴厲的懲罰嗎?因為我們知道誰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又說:「主要審判他的百姓。」
  • 啟示錄 20:15
    凡名字沒有記在生命冊上的人,就被扔進火湖裏。
  • 希伯來書 2:3
    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怎能逃避呢?這拯救起先是主親自講的,後來是聽見的人給我們證實了。
  • 使徒行傳 13:38-41
    所以弟兄們,你們當知道:赦罪的道是由這人傳給你們的,你們靠摩西的律法在不得稱義的一切事上,每一個信靠這位耶穌的都得稱義了。所以,你們要小心,免得先知書上所說的臨到你們:『要觀看,你們這些藐視的人,要驚訝,要滅亡,因為在你們的日子,我行一件事,雖有人告訴你們,你們總是不信。』」
  • 利未記 23:29
    在這一日,凡不刻苦己心的,必從百姓中剪除。
  • 馬可福音 16:16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 啟示錄 13:8
    凡住在地上、名字從創世以來沒有記在被殺羔羊的生命冊上的人都要拜牠。
  • 約翰福音 8:24
    所以我對你們說,你們會死在自己的罪中,你們若不信我就是那位,就會死在自己的罪中。」
  • 希伯來書 12:25
    你們總要謹慎,不可拒絕那向你們說話的,因為那些拒絕了在地上警戒他們的,尚且不能逃罪,何況我們違背那從天上警戒我們的呢?
  • 希伯來書 10:39
    我們卻不是退縮以致沉淪的那等人,而是有信心以致得生命的人。
  • 約翰福音 3:18-20
    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已經被定罪了,因為他不信神獨一兒子的名。光來到世上,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這就定了他們的罪。凡作惡的人都恨惡光,不來接近光,恐怕他的行為被暴露。
  • 帖撒羅尼迦後書 1:7-9
    也必使你們這受患難的人與我們同得平安。那時,主耶穌同他有權能的天使從天上在火焰中顯現,要報應那些不認識神和不聽從我們的主耶穌福音的人。
  • 約翰福音 12:48
    棄絕我、不領受我話的人自有審判他的;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