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徒行傳 10:1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利未記 20:25
    故當區別潔與不潔之禽獸、凡我所示為不潔之禽獸、運行於地之昆蟲、爾勿捫之、致為可憎、
  • 以西結書 4:14
    我曰、我主耶和華與、我未嘗不潔、自幼迄今、自斃之畜、噬傷之獸、未嘗果腹、可惡之物、未嘗入口。
  • 馬太福音 16:22
    彼得援而止之曰、主、不可、願勿有此、
  • 出埃及記 10:11
    我如爾祈、惟長者往、役事耶和華、餘弗與、遂驅二人出。○
  • 申命記 14:1-29
    爾皆係爾上帝耶和華之子、毋為死者薙髮割肉、蓋爾上帝耶和華、特於天下億兆間、遴選爾曹、以爾為寶、成聖之民。毋食可惡之物、凡茲畜牲所可食者即牛、綿羊、山羊、鹿、麀、赤鹿、麕、麢羊、塵、麋、凡畜分蹄支趾、反蒭出齧者、俱可食。第分蹄不可食、第反齧不可食、駝、兔、吵噃、雖反齧而不分蹄、是以不潔、豕雖分蹄、而不反齧、亦不潔、其肉勿食、其尸毋捫、水中百族、凡有翅有鱗者、俱可食、無翅無鱗者、必視為不潔、俱不可食。羽族之潔者、俱可食、其不可食者、鷹、鶚、鵰、鸇、小鷹、黑鷹、與其類、鴉與其類、雌雄鴕鳥、魚鷹、雀鷹、鸕鶿、鷺鷥、鴆鳥、鵜鶘、爰居、魚狗、白鶴、蒼鷺、戴鵀、蝙蝠。凡飛蟲、必以為不潔、而不食、羽族之潔者、俱可食。爾乃上帝耶和華之聖民、故自斃之物、毋得食之、惟遠人之主於爾家者、可以是物施之、鬻於外人亦可。烹羔勿用羔母之乳。○每歲播種、得其所產、必什一以輸。爾穀與酒、及油、什輸其一、爾牛羊之首生者、必於爾上帝耶和華特簡之室、籲名之所、食之、於是恆畏汝上帝耶和華。如特簡之室、籲名之所、離爾甚遠、雖蒙耶和華錫嘏、不能以所輸之什一、攜之至彼、則必易之以金、執金適爾上帝耶和華特簡之室、以金市物、惟心所欲、或牛羊、或清酒醇醪、食之於上帝耶和華前、爾與眷聚、欣喜歡忭、主於爾家之利未人、既無恆業、則勿遺棄、每三年終、必以是年所產、什輸其一、藏於爾家、使無恆業之利未人、以及賓旅孤寡、群至爾家、食而果腹、則凡爾所為、可望爾上帝耶和華錫嘏。
  • 路加福音 1:60
    其母曰、不可、必名曰約翰、
  • 但以理書 1:8
    但以理立志、不以王之糈糧酒醴、破其戒、求宦官長為之辭、
  • 使徒行傳 9:5
    曰、子為誰、主曰、吾乃爾所窘逐之耶穌也、爾以足觸莿、難矣、
  • 使徒行傳 10:28
    猶太人、不宜就異邦人、入其室、爾曹所知也、惟上帝示我、勿以人為俗而不潔、
  • 馬太福音 25:9
    智者曰、恐爾我俱不足、寧就市沽之、
  • 利未記 11:1-25
    耶和華諭摩西亞倫曰、告以色列族云、世之牲畜、有可食者、今詳言之。凡畜之分蹄、支趾、反蒭出齧者、俱可食、第分蹄不可食、第反齧不可食、駝雖反齧、而不分蹄、是以不潔。沙噃與兔、亦反齧而不分蹄、亦不潔。
  • 以西結書 44:31
    凡自斃斷傷之禽獸、祭司不食。
  • 創世記 19:18
    羅得曰、主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