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翰一書 3: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羅馬書 3:20
    沒有一個人可以靠行律法,在神面前得稱為義,因為藉著律法,人對於罪才有充分的認識。
  • 約翰一書 5:17
    一切不義都是罪,但也有不至於死的罪。
  • 民數記 15:31
    因為他藐視耶和華的話,違犯耶和華的命令,那人必被剪除;他的罪孽要歸到他身上。”
  • 羅馬書 7:7-13
    這樣,我們可以說甚麼呢?難道律法是罪嗎?絕對不是。不過,如果不是藉著律法,我就不知道甚麼是罪;如果不是律法說“不可貪心”,我就不知道甚麼是貪心。但罪趁著機會,藉著誡命在我裡面發動各樣的貪心,因為沒有律法,罪是死的。在沒有律法的時候,我是活的;但誡命一來,罪就活了,我就死了。那本來使人活的誡命,反而使我死了;因為罪藉著誡命把握著機會來欺騙我,並且殺了我。這樣,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和良善的。既是這樣,那良善的反而使我死嗎?絕對不是!但罪藉著那良善的使我死,就顯出真是罪,為了要使罪藉著誡命變成更加邪惡。
  • 雅各書 2:9-11
    如果你們憑外貌待人,就是犯罪,律法就要裁定你們是犯法的。因為凡是遵守全部律法的,只要在一條上失足,就違犯所有的了。就像那說“不可姦淫”的,也說“不可殺人”;你縱然不姦淫,卻殺人,還是犯法的。
  • 列王紀上 8:47
    在被擄的地方,他們若是回心轉意,在他們被擄去之地回轉,向你祈求,說:‘我們犯了罪了;我們犯了過了,我們作了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