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照着可稱頌之神交託我榮耀福音說的。(提摩太前書1:11)
在神的榮耀中,很大的一部分是他的快樂。
對於使徒保羅來說,如果否定了神的無限喜樂,卻認爲神仍全然榮耀,這很不可思議。神有無限榮耀就一定有無限的喜樂。保羅認爲可稱頌之神也是快樂之神,神擁有無限快樂是非常榮耀的一件事。
神的榮耀很大程度上在於他的快樂遠遠超過我們的想象。
這就是福音:可稱頌之神、快樂之神的榮耀福音。神是充滿榮耀地快樂,這是一個好消息。
沒有人願意與一位不快樂的神共同度過永恆的歲月。如果神不快樂,福音的目的就不是一個喜樂的目的,那也意味着完全不是福音,不是好消息。
但是,事實上,《馬太福音》25章23節記載,耶穌說:“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耶穌邀請我們與快樂的神一同享受永恆的歲月。
耶穌道成肉身,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第三天從死裏復活,讓他的喜樂,也就是神的喜樂充滿我們的心,而我們的心因此得到滿足(參見約翰福音15:11;17:13)。所以,福音是快樂的神榮耀的福音。
……神的快樂首先是在他愛子裏的快樂。這樣,我們既分享神的快樂,我們也分享天父在他愛子裏的快樂。
這也是爲什麼耶穌將天父的名指示我們。《約翰福音》17章末記載耶穌離世前向天父獻上的禱告,“我已將你的名指示他們,還要指示他們,使你所愛我的愛在他們裏面,我也在他們裏面。”(26節)耶穌將天父的名指示給我們,爲要將天父在他的愛子耶穌裏的喜樂存在我們心裏,成爲我們的喜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