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5日 主必報應

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爲經上記着:“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馬書12:19

每個人都曾受到過這樣或那樣的冤枉,也許有一些人甚至曾被一個人嚴重傷害過,而這個人從未道歉或做過任何的事情來彌補已經造成的傷害。

讓人們放下傷害和苦毒的最大障礙之一是信念——一個合理的信念——就是公義應該得到伸張。如果有人行徑惡劣卻可以瞞天過海、得以逃脫,那整個宇宙的秩序就會瓦解。

這是饒恕和放下仇恨的障礙之一,是真實存在的。但這並不是唯一的一個,我們還有自己的罪需要對付。

我們認爲如果放下,就等於承認公義根本不會得到伸張,所以,我們當然不能就這樣讓它過去。

於是,我們懷着憤怒,在腦海中不斷回想發生過的事,心裏想着:這事不應該發生的,這事不應該發生的,這是不對的,這是不對的。我這麼悲慘,他怎麼可以如此快樂?這太不對了,太不對了。

《羅馬書》12章19節的經文是神賜給我們的,爲了幫助我們卸下這個重擔。

“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對你而言,這句經文的含義是什麼?

放下憤怒的重擔,別再用被錯待的傷感去刺激傷處,放下不表示傷害不曾存在,不表示公義不會得到伸張,不表示你不會被證明是無辜的,也不表示別人可以僥倖逃脫懲罰。

放下,意味着當你將伸冤的重擔放下時,神會將它擔起來。

這並非是報復他人的一種微妙方式,而是將伸冤的主權交還給那位必施報應的神。

弟兄姊妹,或許這是幾十年來你第一次能放鬆地深吸一口氣,現在你終於可以自由地去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