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不定你的罪。回去吧,从今以后不要再犯罪了。”(约翰福音8:11)
“……律法教师和法利赛人带来一个通奸时被捉的女人,……问耶稣:‘老师,……按摩西的律法,我们要用石头把她打死,你说该怎么处置她呢?’……耶稣只是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写字。他们不断地追问耶稣,于是祂直起腰来,对他们说:‘你们中间谁没有罪,谁就先拿石头打她吧。’……耶稣直起腰来,说:‘妇人,他们到哪里去了?没有人定你的罪吗?’她说:‘主啊,没有。’耶稣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回去吧,从今以后不要再犯罪了。’”(约翰福音8:3-7,10-11)
那一天,耶稣证明了三件事:一、双重标准的虚伪。既然那个女人是在“通奸时被捉的”,律法教师和法利赛人肯定也知道那个男人是谁。这种双重标准今天仍然存在,一方面因为女人的过去而鄙视她,另一方面却以“他只不过是在撒野”来为男人开脱。法利赛人使用石头,我们使用言语,但不管怎样,受害者最终还是受到了伤害。二、唯独谁才有资格审判。“你们中间谁没有罪,谁就先拿石头打她吧。”那天,他们中间唯一无罪的人是谁?耶稣!因此,只有祂才有资格审判。三、你可以超越你的过去。“回去吧,从今以后不要再犯罪了。”这句话可以被解释为:“回去吧,因为你遇到了耶稣,你可以超越你的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