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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哥林多前书 5:11

    但如今我写信给你们说,若有称为弟兄是行淫乱的,或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骂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这样的人不可与他相交,就是与他吃饭都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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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命记 23:1

    “凡外肾受伤的,或被阉割的,不可入耶和华的会。[*不可娶繼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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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利未记 21:7

    不可娶妓女或被污的女人为妻,也不可娶被休的妇人为妻,因为祭司是归神为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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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命记 22:4

    你若看见弟兄的牛或驴跌倒在路上,不可佯为不见,总要帮助他拉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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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利未记 11:4

    但那倒嚼或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骆驼,因为倒嚼不分蹄,就与你们不洁净;[*不可吃的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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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数记 30:2

    人若向耶和华许愿或起誓,要约束自己,就不可食言,必要按口中所出的一切话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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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命记 22:1

    “你若看见弟兄的牛或羊失迷了路,不可佯为不见,总要把它牵回来交给你的弟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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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埃及记 29:34

    那承接圣职所献的肉或饼,若有一点留到早晨,就要用火烧了,不可吃这物,因为是圣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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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命记 23:18

    娼妓所得的钱,或娈童所得的价,你不可带入耶和华你神的殿还愿,因为这两样都是耶和华你神所憎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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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但以理书 6:12

    他们便进到王前,提王的禁令,说:“王啊,三十日内不拘何人,若在王以外,或向神或向人求什么,必被扔在狮子坑中。王不是在这禁令上盖了玉玺吗?”王回答说:“实有这事,照玛代和波斯人的例是不可更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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