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門的使用
1他又帶我回到聖地朝東的外門;那門關閉了。
2耶和華對我說:「這門必須關閉,不可敞開,誰也不可由其中進入;因為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已經由其中進入,所以必須關閉。
3至於王,他必按王的位分,坐在其內,在耶和華面前吃餅。他必由這門的廊而入,也必由此而出。」
進入聖殿的規則
4他又帶我由北門來到殿前。我觀看,見耶和華的榮光充滿耶和華的殿,我就俯伏在地。
5耶和華對我說:「人子啊,我對你所說耶和華殿中的一切典章法則,你要放在心上,用眼看,用耳聽,並要留心殿宇和聖地一切出入之處。
6你要對那悖逆的以色列家說,主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家啊,你們行一切可憎的事,當夠了吧!
7你們把我的食物,就是脂油和血獻上的時候,將身心未受割禮的外邦人領進我的聖地,玷污了我的殿;又背了我的約,在你們一切可憎的事上,加上這一層。
8你們也沒有看守我的聖物,卻派別人在聖地替你們看守我所吩咐你們的。
9「主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中的外邦人,就是身心未受割禮的,都不可入我的聖地。」
不准當祭司的利未人
10「當以色列人走迷的時候,有利未人遠離我,就是走迷離開我、隨從他們的偶像,他們必擔當自己的罪孽。
11然而他們必在我的聖地當僕役,照管殿門,在殿中供職;必為民宰殺燔祭牲和平安祭牲,必站在民前伺候他們。
12因為這些利未人曾在偶像前伺候這民,成了以色列家罪孽的絆腳石,所以我向他們起誓:他們必擔當自己的罪孽。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13他們不可親近我,給我供祭司的職分,也不可挨近我的一件聖物,就是至聖的物;他們卻要擔當自己的羞辱和所行可憎之事的報應。
14然而我要使他們看守殿宇,辦理其中的一切事,並做其內一切當做之工。」
祭司
15「以色列人走迷離開我的時候,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子孫仍看守我的聖所。他們必親近我,事奉我,並且侍立在我面前,將脂油與血獻給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16他們必進入我的聖所,就近我的桌前事奉我,守我所吩咐的。
17他們進內院門必穿細麻衣。在內院門和殿內供職的時候不可穿羊毛衣服。
18他們頭上要戴細麻布裹頭巾,腰穿細麻布褲子;不可穿使身體出汗的衣服。
19他們出到外院的民那裏,當脫下供職的衣服,放在聖屋內,穿上別的衣服,免得因聖衣使民成聖。
20不可剃頭,也不可容髮綹長長,只可剪髮。
21祭司進內院的時候都不可喝酒。
22不可娶寡婦和被休的婦人為妻,只可娶以色列後裔中的處女,或是祭司遺留的寡婦。
23他們要使我的民知道聖俗的分別,又使他們分辨潔淨的和不潔淨的。
24有爭訟的事,他們應當站立判斷,要按我的典章判斷。在我一切的節期必守我的律法、條例,也必以我的安息日為聖日。
25他們不可挨近死屍沾染自己,只可為父親、母親、兒子、女兒、弟兄,和未嫁人的姊妹沾染自己。
26祭司潔淨之後,必再計算七日。
27當他進內院,進聖所,在聖所中事奉的日子,要為自己獻贖罪祭。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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