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allel Verses
Cross Reference
  • 馬太福音 18:25 - 那個奴僕沒有錢償還,主人就下令,把他和妻子兒女以及一切所有的都賣掉,用來償還。
  • 約伯記 20:18 - 他勞碌所得的要歸給別人,自己無福消受; 正如他交易得來的財富,自己卻不得享用。
  • 出埃及記 22:1 - “如果有人偷牛或羊,並且宰了或賣了,就要以五頭牛賠償一頭牛,以四隻羊賠償一隻羊—
  • 出埃及記 22:2 - 若竊賊掘洞進房子時被發現而被打死,打死他的人就沒有血罪;
  • 出埃及記 22:3 - 若打他的時候太陽已經升起,打死他的人就有血罪。竊賊必須賠償;若他一無所有,就要賣身,來償還所偷的東西—
  • 出埃及記 22:4 - 然而若他偷的東西,不管是牛、驢,還是羊,在他手中被發現時還活著,他要賠償的則是雙倍。
  • 撒母耳記下 12:6 - 那母羊羔他必須賠償四倍,因為他做這事毫不顧惜別人。”
  • 路加福音 19:8 - 撒該站起來,對主說:“主啊,請看,我要把一半財產送給窮人,我如果敲詐過誰,就還他四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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