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爲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母、兒女、田地,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就是房屋,弟兄、姐妹、母親、兒女、田地,並且要受逼迫,在來世必得永生。”(馬可福音10:29-30)
在這裏,耶穌的意思是他自己是一切犧牲的補償。
如果你放棄母親在你身邊的愛和關懷,你將從永遠與你同在的基督身上得着百倍的愛和關懷。
如果你放棄弟兄間溫暖的友情,你將從基督那裏得着百倍的溫暖與友情。
如果你放棄在家裏的舒適感,你將會將從基督那裏得着百倍的安慰與安全感,因爲你知道你的主擁有這世上每一棟房子。
對那些有意成爲宣教士的人,耶穌說,“我應許將爲你工作且眷顧你,以至於你不能說你爲我犧牲了什麼。”
耶穌對彼得的“犧牲”抱持什麼態度呢?彼得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你了。” (馬可福音10:28)這是耶穌嘉許的“捨己”精神嗎?不是的。彼得爲此被耶穌斥責了。
耶穌說,“若有人爲我作了什麼犧牲,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在來世也必得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