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這事,我三次求過主,叫這刺離開我。(哥林多後書12:8)
任何的生命若是因着信心熱切地活在追求神的榮耀和他人的救恩中,那麼就像是一位基督徒進到一個疾病猖獗的村莊裏去事奉。隨之而來的苦難,乃是你順服神的呼召所必需付出的代價。
當我們選擇跟隨神所指示的道路時,我們也選擇了那條道路中在神的主權旨意之下的一切。因此,在順服的道路上,所有的苦難都是“與基督一同受苦”,也是“爲基督受苦”——無論是癌症還是衝突。
因爲這是我們的選擇,也就是說,我們是甘心樂意地走上順服的道路,當有苦難臨到我們身上時,我們並不埋怨神。我們可以像保羅一樣禱告,求神挪去那苦難。(哥林多後書12:8)然而,如果神定意要我們經歷苦難,我們最終將擁抱它,並將其作爲通往天堂之路上作門徒所需付上的代價的一部分。
在基督徒順服道路上所經歷的一切苦難,不論是受逼迫,疾病或是意外,都有一個共同點:它們都威脅到我們對神的良善的信心,並要引誘我們離開順服神的道路。
因此,每一次我們在信心上的得勝,在順服上的堅持,都是神的良善和基督的寶貴的見證—不論那威脅我們的敵人是疾病、撒旦、罪惡,還是破壞。因此,我們在被呼召的道路上所忍受的一切苦難,都是“與基督一同受苦”和“爲基督受苦”。
“與基督一同受苦”的意思是,苦難是在我們憑信心與神同行時臨到我們,同時我們是從體恤我們軟弱的大祭司那裏得着力量,才能忍受苦難。(希伯來書4:15)
“爲基督受苦”的意義是,苦難和試煉證明我們對神的良善和權能的忠實信靠,同時,苦難顯明基督有着極大的價值,他是滿足我們的全備報償和獎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