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 同在
陈韦安

经文:约翰福音六56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他里面。

耶稣把「吃喝」的话题,转向到「同在」的话题──「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他里面。」

原来,那看似野蛮粗暴的邀请,其终极指向,竟是如此亲密无间的生命联合:同在。

「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他里面」,描绘了一幅神学家称之为「相互内住」的图景。它并非一种完全对等的关系。信徒「常在耶稣里面」,意味着他持续不断地得着耶稣,持续作为一个基督徒,持续在得救的信心以及随之而来的生命转化之中。而耶稣「常在信徒里面」,则意味着耶稣与信徒之间的团契。

这「常在」(menē)一词,在约翰的著作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它不仅定义了圣父、圣子、圣灵之间的关系,也定义了信徒与基督之间的关系。

因此,那「吃肉喝血」的行动,便不再仅仅是一个外在的宗教意识,而是通往这份深邃「同在」的门径。它不是目的本身,而是达致这生命联合的必要途径。当我们凭信心领受祂的血肉,我们便被接入了祂的生命,祂也将祂的生命倾注在我们里面。这是一种生命的交融,一种奥秘的契合。这「同在」,远非一种静态的状态,而是一种动态的、持续的关系。它要求我们不断地回到那生命的源头,不断地从祂那里汲取力量与滋养。

默想:

不,同在不是你单方面的想象。它是父上帝永恒中的旨意,并在耶稣基督血肉的邀请,更在圣灵中每分每秒的契合。你不需要感受,相信才是最恰当的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