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 婚姻中的愛與順服(亞倫)

經文: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這在主裏面是相宜的。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不可苦待她們。(《西》3:18-19 )

19世紀偉大的小提琴演奏家尼科羅·帕格尼尼,最愛瓜奈裏小提琴,甚至終生不離。他認為它的音質無可比擬。在帕格尼尼去世後,他將最那把珍愛的小提琴捐贈給了家鄉意大利熱那亞。作為城市的文化遺產,這把琴被收藏在熱那亞市政廳的專屬展覽室中,存放於防彈玻璃罩內,配備恆溫、恆溼控制系統,以確保木材和漆面不會受損,並有專業保安,24小時看護。這就是無微不至的愛。

人們把“愛”分為,上帝與人之間的愛,人與人之間的愛,人與動物、事物之間的愛。人的愛又可分為,親情、友情、愛情等。我們在表達喜歡或珍惜時,都會用“愛”這個字。但在希臘文中,會使用不同的詞彙表達不同的愛。保羅在這處經文中強調的“愛”是捨己的愛。

愛不是抽象概念,而是一種具體的行動。在婚姻中,我們要彼此相愛,而不是彼此傷害。

蓋瑞·查普曼博士在《愛的五種語言》中提出了愛的五種語言(表達方式):肯定的言語,精心的陪伴,愛的服事,送精美的禮物以及肢體的接觸。

在信仰下,通過理解和運用這五種愛的語言,能夠更好地幫助夫妻理解彼此的情感需求,喚醒愛意,從而改善婚姻關係。假如沒有以愛為前提,只在婚姻中強調順服,那麼結果很可能會是一場災難。

世界文化強調男尊女卑,而基督文化強調的是僕人式領袖。我們愛是因為上帝先愛我們,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所以我們需要以順服來回應上帝。運用到夫妻關係中,也是如此,因為妻子原本就比丈夫軟弱,所以丈夫首先愛惜自己的妻子,為妻子捨己,其次是彼此相愛。

更進一步說,妻子順服丈夫,源於她對基督的順服,是順服主的外在表現。也是樂於承認“丈夫是頭”這一受造次序。

鍾馬田認為基督徒當存“敬畏基督”的心,這個原則不僅適用於教會,也適用於婚姻。夫妻之間的愛和順服不能越過對基督的敬畏。

保羅在《歌林多前書》13章裏指出,若沒有愛,一切都毫無意義,並且詮釋了何為愛的真諦,他又在《以弗所書》中用了類比的方式,以此強調丈夫要愛惜保護自己的妻子(參《弗》5:21-29 )。

禱告:親愛的恩主,感謝你的犧牲與捨己,使我們有信,有望,有愛,求你幫助我們在婚姻中有耶穌基督犧牲、捨己的愛。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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