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 猶太人六禍(一)
郭鴻標

經文:以賽亞書5:8-17

8禍哉!你們以房接房,以地連地,以致不留餘地,只顧自己獨居境內。9我耳聞萬軍之耶和華說:「許多房屋必然荒廢;宏偉華麗,無人居住。10十畝的葡萄園只釀出一罷特的酒,一賀梅珥的谷種只結一伊法糧食。」

11禍哉!那些清晨早起,追尋烈酒,因酒狂熱,流連到深夜的人,12他們在宴席上彈琴,鼓瑟,擊鼓,吹笛,飲酒,卻不留意耶和華的作為,也不留心他手所做的。13所以,我的百姓因無知就被擄去;尊貴的人甚是飢餓,平民也極其乾渴。14因此,陰間胃口大開,張開無限量的口;令耶路撒冷的貴族與平民、狂歡的與作樂的人都掉落其中。15人為之屈膝,人就降為卑;高傲的眼目也降為卑。16惟有萬軍之耶和華因公平顯為崇高,神聖的神因公義顯為聖。17羔羊必來喫草,如同在自己的草場;在富有人的廢墟,流浪的牲畜也來喫。

為甚麼猶太人承受六種災禍?

以賽亞書5:8-24可以分為六部份:8-10向窮人收地,11-17沉迷宴樂,18-19不聽先知責備,20顛倒是非,21領袖自高自大,22-24審判官不公義。以賽亞書5:7記載:「萬軍之耶和華的葡萄園就是以色列家;他所喜愛的樹就是猶大人。他指望公平,看哪,卻有流血;指望公義,看哪,卻有冤聲」。「公平」(mišpāṭ) 與「公義」(ṣĕdāqāh)是一組重要的概念,是神的性情,是神對人的倫理要求。本來應該有「公平」(mišpāṭ)的地方,卻變了「暴虐」(miśpāḥ);本來應該有「公義」(ṣĕdāqāh)的地方,卻變了「冤聲」(ṣĕʿāqāh)。以色列家本來是神的「葡萄園」,猶大人是神喜愛的樹,為甚麼以色列家和猶大人沒有活出「公平」(mišpāṭ)與「公義」(ṣĕdāqāh)的生活要求,相反地卻在神所賜的土地上有「暴虐」(miśpāḥ)與「冤聲」(ṣĕʿ āqāh)呢?

「不留餘地」的賺錢

以賽亞書5:8-24記載猶太人六種罪惡,六種災禍。以賽亞書5:8-10向窮人收地是猶太人第一種災禍。以賽亞書5:8-10是向窮人收地,5:8上記載「禍哉!你們以房接房,以地連地,以致不留餘地」。「不留餘地」的意思是直到地的盡頭,不留空間,要「賺到盡」。經文沒有指這是不正當買賣,雖然這是合法交易,但是這種行為違反律法精神。因為神是土地的主,神將土地分給以色列12支派,吩咐他們不可挪移地界(箴言22:2823:10-11)。窮人賣地不能「賣斷」(利未記25:23),50年禧年要歸還土地給原來的地主(耶利米書34)。神的心意是富人讓窮人在他的土地上覓食(利未記19:9-10)。以賽亞書5:8描述那些向窮人買盡土地的人,結果是「自己獨居境內」,因為周圍的人都被逼遷了。以賽亞書5:9:「我耳聞萬軍之耶和華說:許多房屋必然荒廢;宏偉華麗,無人居住」。「我耳聞萬軍之耶和華說」的意思是耶和華親自向我的耳朵說話。「許多房屋必然荒廢;宏偉華麗,無人居住」的意思是社會將要發生巨大變化,富有的人將要被擄到巴比倫,他們華麗的房屋將無人居住。

富人奢華生活

以賽亞書5:10:「十畝的葡萄園只釀出一罷特的酒,一賀梅珥的谷種只結一伊法糧食」。「十畝的葡萄園」指一個農季可完成的耕地,另一個翻譯是「十公頃的葡萄園」,指一對牛耕種能力範圍。「一罷特的酒」約有二十二公升酒,十公頃葡萄園竟然只有二十二公升酒的出產;「一賀梅珥的谷種只結一伊法糧食」,一賀梅珥等於十伊法,意思是撒種十成,但只有一成收穫,可想而知,這樣的農業生產是非常差的。雖然經濟大環境是那麼差,卻仍然有富人過着奢華的生活。

默想重點:

先知指責富有的人自私,只顧個人的利益,我們是否只顧自己的財富增加呢?

先知指出在經濟惡劣的環境中,富人仍然過着奢華的生活,對窮人的痛苦漠不關心,我們有沒有扶貧的意識呢?

先知講出社會的真相,合乎上帝心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