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 《聖經好好喫》前言
畢德生

用生命來讀聖經

本篇文章摘自《聖經好好喫》前言

十月的一個週六中午,我太太去聖子誕生教會(Holy Nativity Church)接我們七歲的孫子漢斯,他剛上完一堂為他將要第一次領聖餐作預備的課程。他們接著要開車去一個當地的博物館,那裏正在舉行兒童寶石特展。經過市立公園時,他們停下來喫午餐。祖孫倆人坐在公園長椅上享用午餐,漢斯一直說個不停──從離開教會,他的嘴巴就沒停過。總算喫完了午飯──他喫的是他自己做的美乃滋三明治夾青菜(「奶奶,我要喫得更健康﹗」)──漢斯轉身離開奶奶,朝公園走去,從書包裏拿出牧師剛送給他的新約聖經,翻開來,捧到眼前,盯著書頁由左而右、從上到下的,以一種虔誠但不太尋常的靜默讀著。長長的一分鐘之後,他合起聖經,收回書包裏:「好啦!奶奶,我準備好了──我們去博物館吧!」

奶奶十分感動,不過,她也覺得好笑,因為漢斯根本還不識字。他很想認字的。他的妹妹認識字,他有些朋友也已經會認字;但是,漢斯還不認得字。重點是──他也曉得自己不認識字,有時候還會刻意向我們大聲宣佈:「我不認識字!」好像怕我們忘記他不認得字。

若是這樣,那個秋日午後,坐在公園長椅上的他「讀著」自己的新約聖經時,究竟是在幹什麼?

後來太太告訴我這件事,我也覺得又感動又好笑。但是,過了幾天,這個故事便在我腦海中醞釀成一個隱喻。當時,我正埋頭寫這本書──更進一步談論有關讀經的操練;我發現很難定出這本書的理想讀者:讀聖經的人、不讀聖經的人、教聖經的人、傳講聖經的人──這些形象不明的臉孔不斷在我眼前模模糊糊地出現。當我們拿起聖經、展開書頁時,是否也有相同的障礙和困難?我想是的。漢斯幫我找到了焦點。


早在我還沒比漢斯大多少的年紀,我就已經進入了讀經的行列。從頭一次讀經算起二十年後,我成了牧師與教授;五十幾年來,我一直從事的工作是讓聖經經文進入各式各樣人的心思意念、手和腳、耳和口,而我從不覺得這是件容易的事。為什麼呢?

簡單地說,在讀聖經時不能被忽視的挑戰就是,我們不僅要鼓勵基督徒讀經,而且還要讓他們從所讀的語文版本中,讀出上帝的啟示來。這看起來好像是全世界最容易的事,只要受過五、六年學校教育的人,多半都能讀懂聖經裏大部分的內容吧──那是整個基督教羣體協力合作的成果。倘若你手上沒有聖經,也買不起聖經,在北美,你可以到附近任何一間旅館裏偷一本,不用怕被抓──畢竟在這美好之地,有誰曾爲了順手帶走一本聖經,而被判個行為不端的罪?

然而,結果竟然是,日常生活中,最容易被基督徒忽略的諸多事情裏,讀經這件事就名列前茅。這並不是因為基督徒手上沒有聖經,也不是他們不讀聖經,更不是他們不相信聖經是上帝的話語;而是因為他們忽略瞭如何讓聖經來塑造自己的生命、如何用一種靠它維生的方式來閱讀。

漢斯坐在那張公園的長椅上,兩眼隨著經文一行行地看下去,他在「閱讀」,但其實並不是閱讀;雖然抱著敬虔的態度,卻不明白書中的信息;他以最尊崇的態度來向聖經表示敬意,卻不曉得讀經與他剛纔下肚的青菜三明治、還有待會兒要去的博物館之間有何關係,也完全忘記了身旁的祖母:漢斯全神貫注地「讀」經,便成了一個隱喻。

這是一則聖經被「去位格化」(depersonalized)之後的隱喻;聖經變成一個備受尊敬的物體,但是與前因後果脫離、與午餐和博物館毫無關係;公園裏的聖經被安置於高腳支架上,遠離了大街上的生活,有一片修剪整齊的大草坪,為它隔開了轟轟作響、臭氣沖天的十八輪柴油大卡車。

把漢斯目前的討人喜歡和天真無邪,化為他終其一生對讀經抱持一種無動於衷的冷漠敬虔,那正是魔鬼動的手腳。

爲了敵擋魔鬼,我想說的是,若要正確地讀經,就要同時活出所讀的經文。我並不是說「活出所讀的經文」是讀經的先決條件,也不是說「活出所讀的經文」是讀經的必然結果;我的意思是要用我們的生命來讀經,讓生命和閱讀、身體和經文相互交織,從讀經到活出所讀經文、從活出經文到讀經,來來回回消化吸收。讀聖經不再與「活出福音」毫不相干,而是兩者合而爲一。這意味著讓那至高者在我們一切所言所行上,表達祂的心意。事情就是那麼簡單;而事情就是那麼艱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