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你們是地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鹹呢?它不再有用,只好被丟在外面,任人踐踏。14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15人點燈,不放在鬥底下,而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16你們的光也要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把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17「不要以為我來是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而是要成全。18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直到一切都實現。19所以,無論誰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導人也這樣做,他在天國裏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誰遵行並如此教導人的,他在天國裏要稱為大。20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絕不能進天國。」
馬太福音5章13-20節,耶穌在登山寶訓中教導門徒,指出他們是「世上的鹽」和「世上的光」。鹽的功能在於防腐和調味,若失去鹹味,便毫無價值,無法發揮作用,只有被丟棄。同樣地,基督徒應在世上發揮屬靈的影響力。接着,耶穌說門徒是世上的光,光是不能隱藏的,應當放在燈臺上,照亮一家人。這強調基督徒應當在世上做見證,讓人看見他們的好行為,將榮耀歸給天父。
耶穌進一步說明,祂來是要成全律法和先知的教導,而不是要廢掉。祂警告,凡是廢掉最小的誡命並教導別人如此行的人,將在天國中被稱為最小;而遵行並教導誡命的人,將在天國中被稱為大的。耶穌指出,門徒的義若不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就不能進天國。
耶穌稱我們為「世上的鹽」和「世上的光」,這是一種身份的呼召,也是一種責任。當我們在生活中發揮出基督的香氣,就對周圍的人有一份屬靈的影響力。鹽若失去鹹味,就失去了其價值,同樣地,如果我們的信仰只停留在口頭上,沒有實際的見證,甚至未信的人比我們更像基督徒的時候,那我們就得自問,我們真是基督的門徒嗎?若基督徒失去了味,不再發光,那就等同於失去作為基督徒的應有元素了。
「世上的光」提醒我們,信仰不能隱藏,應該放在明處,照亮他人。信仰不是私人的事,不只是個人的讀經、靈修、祈禱,也不只是週末日返教會崇拜和團契小組,就算是基督的門徒。基督徒應該在教會以外的地方,例如在家庭、在學校、在工作等場所都能活出見證。以信仰影響社會,影響人心,那別人纔會因我們的行為而看見神。
信仰反思:
耶穌說我們是「世上的鹽」,若失去鹹味,便毫無用處。我們是否在生活中活出了基督徒應有的屬靈影響力?有哪些地方我們可以進一步展現信仰的真實和力量?
「世上的光」提醒我們,信仰應當公開彰顯,而不是隱藏在個人層面。我們如何在家庭、職場、學校等環境中,讓信仰成為他人生命中的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