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 复活的问题
叶应霖

经文:马可福音十二18~27

18撒都该人来见耶稣。他们说没有复活这回事,于是问耶稣:19「老师,摩西为我们写下这话:『某人的哥哥若死了,撇下妻子,没有孩子,他该娶哥哥的妻子,为哥哥生子立后。』20那么,有兄弟七人,第一个娶了妻,死了,没有留下孩子。21第二个娶了她,也死了,没有留下孩子。第三个也是这样。22那七个人都没有留下孩子。最后,那妇人也死了。23在复活的时候,她是哪一个的妻子呢?因为他们七个人都娶过她。」24耶稣说:「你们错了,不正是因为不明白圣经,也不知道上帝的大能吗?25当人从死人中复活后,也不娶也不嫁,而是像天上的天使一样。26论到死人复活,你们没有念过摩西书中《荆棘篇》上所记载的吗?上帝对摩西说:『我是亚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27上帝不是死人的上帝,而是活人的上帝。你们是大错了。」

「兄弟住在一起,若其中一个死了,没有儿子,死者的妻子就不可出去嫁给陌生人。她丈夫的兄弟应当尽兄弟的本分,娶她为妻,与她同房。(申廿五5

当法利赛人及文士先后挑战耶稣失败之后,下一批的挑战者就是撒都该人。这是撒都该人唯一一次在马可福音出现。根据犹太人的历史发展,撒都该人初见于「 哈斯蒙尼王朝 」(Hasmonean) 之时,他们具有贵族及祭司相关的背景,及后则消失于耶城被毁之后(主后70 年)。他们的政治立场倾向于附和罗马帝国,而神学立场则倾向于支持以圣殿为本的领导班子;他们亦反对身体复活、天使和鬼魂(参徒廿三8)。在他们眼中,耶稣「复活神学」的立场是跟他们的竞争对手「法利赛人」相似,即是人会将复活前地上关系(及缺陷),带往复活之后。

古代的犹太人视上帝昔日对先祖说的话为他们的金科玉律,若能够忠心地解释经文,并提出当前以至未来的意义及应用,就是既忠于摩西律法、又能对应眼前处境的解经者,这反映出他是尊重上主,且「证明」(a kind of validation, not verification)自己是从上主而来的仆人。故此, 若耶稣未能成功回答「利未婚」 (levirate marriage,又称「夫兄弟婚」或「转房婚」) 于复活后带来的问题,祂的权柄就会被削弱。

撒都该人之所以有这问题,部分是源自古代近东一个常见的文化。简单来说,在那些以「氏族结构」 (clan structure) 为本的社会,当一名女子在丈夫死的时候还没有留下儿子,她就要嫁给亡夫家族里的其他兄弟及其他男性亲属。既然这传统亦见于旧约(创卅八, 申廿五5~10,得三~四),那么这会否为人「复活」后带来伦理的问题呢?

根据撒都该人的见解,若然人死后是没有复活的,这问题就不会发生了。当然,他们的核心关注其实不是「利未婚」的伦理问题,他们是要证明自己有理、耶稣无理。他们的理由是这样的:一个人生命的存留,不在乎将来的复活,而在乎那人血脉的延续。当一个人生子立后, 那传承就成为了他的「不断复活」,他的名就不会在以色列中被涂去了。故此,撒都该人不相信那种建基于「上帝的大能」而有的复活;或者他们会说,人世间只有一种「复活」(ἀνάστασις), 就是创世记七十士译本卅八章8节中的「生子立后」(ἀνίστηµι)。原来,「生子立后」 的希腊原文 (ἀνίστηµι),与「复活」(ἀνάστασις) 为同源字;而ἀνίστηµι 的意义,除了是「生子立后」,就是「起来」及「复活」。或许,这就是撒都该人以地上「死人」的法则去取代「上帝的大能」的逻辑背景。

思想:

我们不是撒都该人,但我们都常常有可能以地上「死人」的法则去取代「上帝的大能」(τὴν δύναµιν τοῦ θεοῦ) ,你同意吗?为什么?信主后的您,有什么「死人」的法则,已经被「上帝的大能」取代?就你所知,有什么「死人」的法则还需要被「上帝的大能」所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