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 被差遣的審判者
陳韋安

約翰福音五30

30而我的審判是公平的,因為我不尋求自己的意願,只尋求差我來那位的旨意。」

耶穌進一步講述自己將來作為審判者的審判。「而我的審判是公平的,因為我不尋求自己的意願,只尋求差我來那位的旨意。」

耶穌把「審判」這話題連繫到「差遣」。父上帝滿懷愛意地差遣祂的兒子,兒子的差遣乃是出於愛的使命。因此,耶穌被派遣至世上,帶着特定的目的和條件,這一切都是基於父神的心意。在這由天父所期望的關係中,公義的判斷才得以實現。耶穌基督的審判從來都不是中性的、冷冷的、袖手旁觀的審判。祂來,祂被差遣,因為祂也審判。

然而,主耶穌卻沒有明確透露那些將被審判之人的具體去向。祂也沒有表示要任何人排除在愛的審判之外。祂更沒有揭示所有人被審判後的可能性或結果。這不是祂來的使命,也不是祂向人類揭示的任務。

隨後,耶穌的說話就在此停止。我們對這審判的瞭解就到此為止。耶穌言之有物,祂將一切交還給父神,將審判的大權交在父神手中。祂將自己的意願託付給父神,爲了完成祂的使命。

弟兄姊妹,耶穌的審判彷似是遙遠,不過,審判卻是救贖的重要部分。耶穌來,祂的目標不僅僅是祂的死亡,雖然祂的死是整個生命所迎向的救恩事件。當我們思考耶穌的審判時,我們必須記住,這是一個充滿愛和救贖的行動,它不只是簡單的定罪和懲罰。

默想:

我們應當警醒,將基督的死、基督的生、我們的死、我們的復活與審判常常放在我們心裏,直至主耶穌榮耀再來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