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6万军之耶和华对你们说:「儿子孝敬父亲,仆人敬畏主人;我既为父亲,孝敬我的在哪里呢?我既为主人,敬畏我的在哪里呢?你们这些藐视我名的祭司啊!」你们却说:「我们在何事上藐视你的名呢?」7「你们将不洁净的食物献在我的祭坛上,却说:『我们在何事上使你不洁净呢?』你们说,耶和华的供桌是可藐视的。8你们将瞎眼的献为祭物,这不算为恶吗?将瘸腿的、有病的献上,这不算为恶吗?那么,请把这些献给你的省长,他岂会悦纳你,岂会抬举你呢?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9现在我劝你们要恳求神,好让他施恩给我们。这事既出于你们的手,他岂会抬举你们任何人呢?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10万军之耶和华说:「甚愿你们中间有人把殿的门关上,免得你们徒然在我坛上烧火。我不喜欢你们,也不从你们手中悦纳供物。」11万军之耶和华说:「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我的名在列国中必尊为大。在各处,人必奉我的名烧香,献洁净的供物,因为我的名在列国中必尊为大。12你们却亵渎我的名,说:『主的供桌是不洁净的,供桌上的果子和食物是可藐视的。』13你们又说:『看哪,这些事何等烦琐!』并嗤之以鼻。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你们把抢来的、瘸腿的、有病的拿来献上为祭,我岂能从你们手中悦纳它呢?这是耶和华说的。14行诡诈的人是可诅咒的!他的群畜中虽有公羊,他许了愿,却将有残疾的献给主。因我是大君王,我的名在列国中是可畏的。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
昨天所看的经文,先知玛拉基开始了第一个论辩,是思想到神对以色列人的爱。蒙神所爱的人,是否以行动来回报上主,就好像儿子尊敬父亲,又如仆人顺服主人一样呢?可是,以色列人并没有在敬拜和献祭上荣耀神。故此,玛拉基与归回的以色列人进行第二场的论辩。在这里,先知严厉地谴责祭司的失职。玛拉基向祭司和百姓提出了两次的控告,指出他们在敬畏和献祭之事上的不忠。首先是有关敬畏神的论辩,玛拉基揭示了神作为父亲和主人,却无奈地问,到底孝敬和敬畏祂的人在哪里?而作为祭司的,竟然「藐视」神所看重的 (6节上,论辩的方式第一点)。他们提出了反驳,说:「我们在何事上藐视你的名呢?」(6节下,论辩的方式第二点) 祭司们不单只没有尽忠职守,更轻蔑漠视神的警喻。第二场论辩是有关他们所献的祭物,「你们将不洁净的食物献在我的祭坛上」(7节上,论辩的方式第一点),他们却说:「我们在何事上使你不洁净呢?」(7节中,论辩的方式第二点)。于是,玛拉基再次揭示了他们的恶行,他们不敬和胡乱地以瞎眼、瘸腿、有病的为祭物献给神!先知连续两次愤愤地炮轰他们,谴责他们这样做,还「不算为恶吗?」(8节,论辩的方式第三点)。他们这样的行为,表现出他们就是「藐视」神 (6-7节)和对神「嗤之以鼻」(13节,或译作「瞧不起我」)。他们根本就是目中无神,使人神共愤!
第二个论辩可分为两段,都是指向「祭司」(一6;二1)。一章6-14节是以神为主体,而二章1-9节则以祭司为主体,我们将会分两天来思想。首先,在一章7节,先知指出他们在圣殿献祭的事上,藐视、轻看和亵渎神。他们将抢来的、残疾的和不洁净的食物奉献给神,因为他们觉得献祭的事很厌烦 (13节)。先知反问祭司和百姓,他们会将那些残疾和不完美的献给他们的省长吗?当然不会,因为那是不敬的行为。同样地,他们不应将低劣的祭品献给神。作为祭司的,他们不可能不明白献祭的律例规条,经上曾清楚的阐明︰「若有甚么残疾,就如瘸腿的、瞎眼的,无论有甚么恶残疾,都不可献给耶和华你的神」(申十五21;另参利廿二有关献祭的规矩)。玛拉基谴责这些祭司,他们所做的,根本就是「亵渎」神的名 (12节)。他们不单只没有实践祭司的圣职,而且他们的所作所为,在神的眼中,简直就是一个「行诡诈的人」(14节)。
先知慨叹神的圣民,他们在圣城的圣殿里没有看重对神的敬拜和献祭。可是,在外邦之地,「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11节;诗五十1),神的名「在列国中必尊为大」(11节) 和「在列国中是可畏的」(14节)。这样看来,两者成了很大的对比!更带有点讽刺!圣经学者指出,或许这里所指的是上帝在外邦之地得到尊荣,并不一定是指按神所启示的敬拜方式。然而,在四百多年后,约翰得到启示,看见地上万族,无论是犹太人或外邦人都来向上主献上最大的赞颂,向读者展示了一幅美丽的图画──「从各国、各族、各民、各方来的,站在宝座和羔羊面前,身穿白衣,手拿棕树枝,大声喊着说:『愿救恩归与坐在宝座上我们的神,也归与羔羊。』」(启七9-10)。
思想:
反思自己每主日的敬拜,是否存着敬畏并「靠着圣灵按着真理」(约四24) 的心去朝拜上帝?
在神给你的事奉职份上,你如何藉圣灵的帮助,忠心摆上、忠于所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