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哈對拿伯說:‘你將你的葡萄園給我作菜園 … ’拿伯對亞哈說:‘我敬畏耶和華,萬不敢將我先人留下的產業給你。’” - 王上 21:2-3
神按祂的應許賜土地給以色列民時,每一個支派都獲得一片地,作為他們繼承的遺產。神又清楚指示,這份遺產必須世世代代存留在每一個家庭裏。當遇到逆境時,有些負債的家庭被逼賣了他們的地,然而在那些情況下的交易,都不應該是不能贖回的。(參看利未記 25章;約書亞記 13-21章。)
可是,邪惡的以色列王亞哈,卻不願意按神的命令生活。王宮附近有一個屬於名叫拿伯之人的葡萄園。亞哈要求購買拿伯這塊地,但拿伯拒絕了,因為神曾經說過,土地必須存留在當年得到這塊地的家庭。
亞哈因此大怒,在妻子耶洗別的協助下,他想出一個詭計。他施計使拿伯被人誣告謗瀆神和王,結果拿伯被處死了。亞哈便偷了死去之人的那塊地。
身為以色列民的王,亞哈有責任做神——真正的王——的代表。然而這件漠視公平的事是無法被容忍的,亞哈和耶洗別最終為此付上了沉重的代價。(參看列王紀上 21:17-29;列王紀下 9:30-37)。
看到亞哈和耶洗別的所為,我們或許會感到怒火中燒;然而,今天當我們看見不公平的事時,我們會不會也大表不滿呢?
禱告
父啊,你是一位公平的神,我們感謝你。求你叫我們也成為公平的人!奉耶穌名祈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