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要 … 從我眼前除掉你們的惡行;要止住作惡,學習行善,尋求公平,解救受欺壓的 …。’” - 賽 1:16-17
公平是神重要的屬性,公平是神性情的重心。神既是公平的,所以公平也是祂國的標記。
在舊約聖經中,身為神子民的以色列人,有責任做神國在地上的實體代表,而這個國度有一天將會充滿整個世界。神既是公平的,所以我們看到祂數次吩咐以色列民要作一個公平的民族。士師必須公平地治理百姓;鄰舍必須以公平彼此對待;人民總要時常以公平善待客旅(出埃及記 22:21;申命記 24:17-18)。
可是以色列民卻一次又一次不去尋求公平。神因此管教他們,把他們放逐在異地。不過,在被放逐之前和在被放逐期間,神藉先知以賽亞說話,來敦促他們要改變他們的行為。以賽亞也傳達盼望和讚美的詩歌,神的子民若真誠地在國內實踐公平,他們的國家就會像詩歌中描述的景象了。(參看以賽亞書 2:1-5;4:2-6;9:2-7;11:1-12:6)
天國的神是帶領舊約時代以色列民的神,祂的名字仍然代表公平。作為神國的子民,我們也同樣蒙召不但要以公平行事,我們更應該愛好公平。
禱告
我們的主和君王,我們在你面前屈膝,為你的公平讚美你。求你以你的靈加力量給我們去誠心地愛好公平,又在世上過着實踐公平的生活。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