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加拉太書一11-12
11弟兄們,我要你們知道,我所傳的福音不是按照人的意思;12因為我不是從人領受的,也不是人教導我的,而是藉着耶穌基督的啟示而來。
加拉太書這封信的開場白(一6-10)是不客氣的,對那些攪擾加拉太眾教會的人固然不客氣,對加拉太人也是不客氣的。保羅在責備加拉太人(第6-7節)和向那些扭曲基督福音的人宣告咒詛(第8-9節)之後,把此書帶進了它的本體部分(一11-六10)。這本體部分可以分作三大段落:歷史的回顧(一11-二21)。教義的陳述(三1-四31)。倫理的教導(五1-六10)。
這三個段落的劃分也是清楚的。歷史部分(一11-二21)所談的歷史不是別的歷史,而是保羅的過去。由於這段落是歷史,歷史就離不開地點、時間、人物。所以在這段落我們可以找到很多這方面的資料,例如:耶路撒冷(一17、一18、二1),亞拉伯、大馬色(一17),敘利亞、基利家、猶太(一21-22),安提阿(二11)。過了三年(一18),十五天(一18),以後(出現了3次。一18、21、二1。注:一18及二1和合本沒有把「以後」譯出來),過了十四年(二1);磯法(一18、二9、二11、14)、雅各(一19、二9、12)、巴拿巴(二1、9、13)、提多(二1、3)、約翰(二9)。到了教義陳述的段落(三1-四31),這些有關地點時間人物的資料就消失,取而代之的是舊約經文的引句,例如:三6、8、10、11、12、13…等等。到了倫理教導的段落(五1-六10),這些引句也消失了,出現的是生活的教導。我們熟悉的「聖靈果子」就是來自這段經文。
我們先看歷史的部分。一章11-12節是這個部分的第一個小段,保羅在這兩節經文作了一個宣稱:他素來所傳的福音不是出於人的意思。至於何謂「不是出於人的意思」就由接着的話解釋:「因為我不是從人領受的,也不是人教導我的,乃是從耶穌基督啟示來的。」簡單而言,保羅宣稱他所傳的福音並非來自人,而是直接來自「耶穌基督的啟示」。「耶穌基督的啟示」可以有兩個可能的意思,一:耶穌基督是啟示者。意思就是他所傳的福音是耶穌基督啟示給他的;二:耶穌基督是啟示的內容。意思就變成神纔是啟示者,神把耶穌基督啟示給保羅,這是他所傳的福音的來源。哪個看法可取?按下文第15-16節:神樂意將他兒子啟示在我心裏,「耶穌基督是啟示的內容」這個看法可取。(讀者可參看新漢語譯本這兩節的譯註。)既然保羅所傳的福音來自神,他所傳的這福音就有着從神而來的權威。
思想:
今天我們所聽到的福音來自牧師和傳道人,牧師和傳道人所傳的福音來自聖經,聖經乃當日蒙神啟示的使徒和聖徒所寫下來的記錄。所以我們所聽到的福音同樣有着從神而來的權威,是值得我們相信的。你願意相信並傳揚這可信的福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