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 歉疚
梁国强

经文:约翰福音二十一1-3

人物:彼得

1这些事以后,耶稣在提比哩亚海边又向门徒显现。他怎样显现记在下面。2西门.彼得、叫低土马的多马、加利利的迦拿人拿但业、西庇太的两个儿子,和另外两个门徒,都在一起。3西门.彼得对他们说:「我打鱼去。」他们对他说:「我们也和你一起去。」他们就出去,上了船;那一夜并没有打着甚么。

失信的彼得怎样面对主耶稣?

二十一章3节里,我们会问彼得为何会在此时去打鱼?又是用甚么心情去打鱼?

这两个问题圣经都没有交代,我们作为读者只能用经文的其他部份作出揣测和整理。

彼得去打鱼,应该和生活有关,因为彼得的职业就是渔夫,就正如三年前,在同一地点,彼得都是为了生活去打鱼一样(路五1-11)。后来耶稣在岸上为门徒做饭,有饼有鱼(二十一9),这个线索也说明彼得和门徒都要有生活所依。

但这次和三年前的情况略有不同,因为三年前的耶稣还在世,三年后的今天耶稣已经「死」了。而耶稣的死,在彼得的世界里,应该是和自己三次不认主和离弃主有关的。

就用WHAT IF这种想法来作一个假设,彼得会想:如果自己没有不认主,如果有砍马勒古一刀的勇气(约十八),耶稣可能就不会死了。要知道作者在这里注明马勒古是大祭司的仆人,某程度上也在提醒我们,彼得是绝对有勇气去挑战大祭司的势力,为的就是保护耶稣。

所以当来到刚才的第二个问题:彼得究竟用甚么心情去打鱼?心情应该是错综复杂和充满内疚的,因为主耶稣真的死了,主耶稣因彼得自己的怯懦而死。

没错,我们都要生活,所以每一个人都要「打鱼」。要生活、要糊口似乎是无可争议的,正所谓挣钱无罪,打鱼有理。但若因为「打鱼」打到没有灵魂,生活里因为「打鱼」而没有焦点,信仰生活更被拖垮,甚至出卖一位曾让自己的渔获甚丰的主(三年前彼得便因为耶稣的恩惠,而把鱼装满了两只船,「甚至船要沉下去。」(路五7))。那么,这次的「打鱼」又会否太过本末倒置,顾此失彼,而且还是失了最重要的主耶稣?

从来不计前嫌的耶稣,在二十一7再次施行一个神迹,让门徒的渔获满载而归,还不止这样,在门徒未上岸前,耶稣已预备好早饭,这已是耶稣向门徒显现的第三次(14)。彼得和门徒怎样对待耶稣也好,耶稣仍是看重他们,惦记他们。

不知道此时的彼得心里面会否再说一次三年前那句刻骨铭心的话:「离开我,我是个罪人」?

思想:

你有没有得罪过人,但这个人仍然以善相待,不计较你的冒犯?若有,那时你的心情如何?

你又有没有得罪过上帝,但上帝仍然不计较,仿佛在说:「他所作的,他不晓得」,那时,你又有甚么心情?

上帝的宽赦从来宏厚,你又可不可以去饶恕曾得罪你的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