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 失信
梁国强

经文:约翰福音二十一1-3

人物:彼得

1这些事以后,耶稣在提比哩亚海边又向门徒显现。他怎样显现记在下面。2西门.彼得、叫低土马的多马、加利利的迦拿人拿但业、西庇太的两个儿子,和另外两个门徒,都在一起。3西门.彼得对他们说:「我打鱼去。」他们对他说:「我们也和你一起去。」他们就出去,上了船;那一夜并没有打着甚么。

大家好,我是梁国强,在3月份会和大家一同探讨《约翰福音》里面的几个人物和他们与耶稣之间的互动,期盼在当中去寻找属灵的意义和反思,而用的圣经版本以和合本修订版为主。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经历过,若有一个人对你很信任,很放心托付你做一件事,你总是会全力以赴,不负所望去完成这份使命?原因很简单,得到别人的信任,就亟欲回报这份知遇之恩。

就如当《尔道自建》主编邀请笔者写本月文章,让笔者有机会在此用文字和大家分享对圣经的理解和体会时;又或建道神学院一位老师在三年前邀请笔者进入学院事奉,让笔者可以在神学教育上尽一分力,便有种「士为知己者死」的壮志,一定要好好完成这份托付。

但问题是,这份豪情可以支持多久?

《约翰福音》二十一章记载了一班门徒若有所失的迷惘样子,又或为了生活而继续去打鱼的动作,从中我们得知有七个门徒在这里(2),当中有一位是西门彼得,第1节则告诉我们地点是在提比哩亚海。

彼得说要去打鱼(3),门徒也说要去,但打了一整夜却甚么都没有,明明渔夫打鱼应该是手到拿来的,明明提比哩亚海就是很多渔获的湖泊,明明夜晚打鱼也没有选错时辰,但最后都一无所有,到底发生了甚么事?到底发生过甚么事?

及后「死了」的耶稣出现,他们才如梦初醒,原来耶稣还在。

彼得会否记得在大约三年前(路五1-11),在同一个地方都经历了同样打鱼失败的事件?那时,主耶稣出现在他眼前,甚至不计较彼得对他的误会(5),然后在彼得面前施行了一个神迹(7)。耶稣行这个神迹,目的看来是要去点化他、接纳他和呼召他,让他可以进入门徒的行列。而彼得由那一句「离开我,我是一个罪人」开始,便真正知道眼下的就是主(8),决意撇下所有去跟从主了。(11)

但三年之后,彼得矢志跟从主的承诺已然丢掉,甚至还三次不认主,之后更落荒而逃,消失于耶稣的眼目之中。彼得彻底打破了和耶稣信任的关系,彼得失信于天地之间。

弟兄姊妹,如果你对一个人很信任,但他却出卖了你,你会怎样去看待这个人?耶稣呢,祂又会怎样对待彼得?

思想:

我做很多婚前辅导或婚姻辅导的事奉,从中得到一个很宝贵的经验,就是在婚前和婚姻里的男女双方,他们都会不约而同地说,最不喜欢就是被对方欺骗。在人世间,我们会失信于人,也会有人失信于你,你能否立志从此不失信于人,不失信于上帝?

主耶稣是在我们未出生之前便已认识我们,成为我们的主,主耶稣更以无比的信任去信任我们。但我们都应该经历过,偶尔(或常常)失信于主耶稣。但经验告诉我们,无论我们怎样失信于主,主还是一次又一次地接纳我们。今天,如果你察觉又一次失信于主,你会怎样面对,又会有甚么行动去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