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羅馬書 12:1
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我們事奉應該用什麼的態度,神纔會悅納呢?保羅說既然是要回報上主的恩情,應該要「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我初中時每星期背誦這金句,當時還未讀過利未記,也對舊約獻祭的制度認識不多,但羅馬書的收信人一定包括猶太裔的基督徒,當他們讀到這一句時肯定會記得,自己年幼時第一次參加祭禮時的景象。那景象一定深刻難忘:親眼目睹一頭原來活生生的牲畜被祭司屠宰,鮮血淋漓,放血時祭司還要把血留下,到處灑血,灑在門口,灑在壇的四周。第一次看見這景象,他們當時心中一定在想,為什麼要這樣血肉模糊呢?後來他們明白了,這一方面代表罪的嚴重性,需要血的代價才能洗掉,但另一方面是代表神是輕慢不得的,獻祭不是一個遊戲,而是最嚴肅、最認真的一件事。
多年後突然聽見使徒保羅勸你要「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你第一個反應肯定是震驚:「什麼?我沒聽錯吧?保羅叫我獻自己的身體為祭物?把我自己的鮮血灑在周圍?」然後你才留意到保羅是說「活」的祭物。你困惑了,祭物必須屠宰,祭壇灑滿鮮血,又怎麼可能是活的呢?最後保羅解釋,如此「事奉」,是理所當然的。你才終於明白了,原來保羅說我們獻上的祭物,就是一種事奉的態度,認真做好,全力以赴,全人投入的事奉態度。
思想:
請閉上眼睛,想象獻祭的祭壇,剛剛你才親眼見證幾頭牲畜在上面被屠宰,所以祭壇上鮮血淋漓。然後祭司說輪到你了,邀請你躺臥在祭壇上,告訴你躺臥後全身放鬆就可以了。他一邊柔和的邀請你,一邊在磨刀霍霍,準備好屠宰。你真的願意被獻上為祭嗎?
即使不用被屠宰,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你真的願意把自己被獻上為祭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