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 区域行政人员
高铭谦

经文:列王记上四7~19

7所罗门在全以色列有十二个官员,供给王和王室的食物,每年各人供给一个月。8这些是他们的名字:在以法莲山区有便‧户珥;9在玛迦斯、沙宾、伯‧示麦、以伦‧伯‧哈南有便‧底甲;10在亚鲁泊有便‧希悉,他管理梭哥和希弗全地;11在多珥山冈有便‧亚比拿达,他娶了所罗门的女儿她法为妻;12在他纳和米吉多,以及靠近撒拉他拿、耶斯列下边的伯‧善全地,从伯‧善到亚伯‧米何拉直到约缅的另一边有亚希律的儿子巴拿;13在基列的拉末有便‧基别,他管理在基列的玛拿西子孙睚珥的城镇,巴珊的亚珥歌伯地的六十座大城,各有城墙和铜闩;14在玛哈念有易多的儿子亚希拿达;15在拿弗他利有亚希玛斯,他也娶了所罗门的一个女儿巴实抹为妻;16在亚设和亚禄有户筛的儿子巴拿;17在以萨迦有帕路亚的儿子约沙法;18在便雅悯有以拉的儿子示每;19在基列地,就是亚摩利王西宏和巴珊王噩之地,有乌利的儿子基别,他一个官员管理这地 。

四章7~19节记载了所罗门为全以色列地划分了十二个区域,并在这十二区域中指派官吏作管治。这些区域都是行政区域,目的就是负责管理及供应所罗门中央王宫的所需,以及用来做税收之用,只不过是税收及供应王室的行政管理的区域。所罗门分这十二区域的做法背后有可能有他的政治目的,他有意在一些区域的划分上不按照传统十二支派的分地,尤其在以法莲及玛拿西这些北方的分地上,以行政手段来另外划分区域,导致以法莲的势力被打断,然后把不同城市作跨支派分地的组织与规划,为要弱化支派内部的势力。第二至七的区域的描述次序是在地图上按顺时针的方向,环绕着第一区域有关以法莲的分地;第八至十的区域属于北方,第十一至十二的区域属于南方,这种环绕以法莲支派势力的做法在某程度上减弱了以法莲的影响力,让读者明白以法莲被不少区域包围着。这样,十二区域的分野并不只是纯粹的税收与供应王室,背后也有其政治考虑的原因。另外,有研究指出所罗门的行政区域分野受到埃及的影响,所罗门仿照埃及帝国的区域行政方式来实践在自己的地方中。所罗门有可能效法埃及帝国的区域行政管理方式,根据地区的经济生产情况来划分,同时也成为政治的手段,不按照传统十二支派分地的界线,为要弱化以法莲或玛拿西等北方支派的势力。

四章7节是主题句,说明四章7~19节的性质是甚么。7节提到所罗门在全以色列设立十二位「官吏」(נצבים),这字是被动式的分词(Nif’al participle),用作名词之用,可以翻译为「被设立的人」,字根的意思是「站岗」,代表这人被更高的权力设立及吩咐,站在某岗位上履行任务。到底是甚么任务?这十二位官吏负责管理十二个区域,每一个区域对应一个月给所罗门王室供应所需,所以这十二位官吏的任务就是在所指派的月份收取供应,亦即是收税务,并进行「供给」(כלכל)的工作。在原文看来,「供给」(כלכל)这字以Pilpel的形式出现,带有习性地或恒常地的含意,在翻译时可加上「恒常地」或「惯常地」等字眼。这样,十二位官吏主要的任务,就是确保所罗门每一个月份都有从该地而来的供应,因而是一种税收的任务。

思想:

所罗门建立十二个行政区,背后有他的政治动机与埃及元素在其中,表面上是智慧的实践,但却潜在着负面的元素。这个安排,对我们的人生有甚么提醒?我们的生命有没有一些「埃及元素」在背后影响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