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 重新认识十诫(12):用权与服权(四)
黎永明博士

申17:2~3、8a│《环球圣经译本》

17:2「在耶和华你的神赐给你的任何一座城里,如果发现你们当中有人,无论男女,做耶和华你的神眼中视为恶的事,违背他的约,

17:3去侍奉别的神,敬拜它们——敬拜太阳月亮或任何天象,是耶和华没有吩咐的;

17:8a「在你的各城里如果有什么争讼的事,例如血案、诉讼、殴斗,对你来说难以判决,你就要起来,上到耶和华你的神拣选的地方,

与经结连│解释经文

本文继续探讨神设立的第一种掌权者:审判官和官长(16:18~17:13),这段经文的结构如下:

A 官民都要行公义(16:18~20)

B 敬拜的两个要求(16:21~22,17:1)

C 敬拜神与行公义(17:2~13)

十七章2至13节记载另外两个要求,视为一组,因为它们同样始自「在你的……城里……如果……」(17:2~3、8a),又同样以「这样,你就可以把这恶从你/以色列中间除掉了」(17:7b、12b~13)结束,中间记载解决方法(17:4~7a、8b~12a)。

第一个要求是,禁止人敬拜别神,有人违返的解决方法是,经调查及审讯后,将犯事者公开处死(17:4~7a),以收警恶惩奸之效。第二个要求是,遇到难以判决的案件,就要祭司和审判官联合审讯(17:8b~12a),确保公义伸张,恶人受罚。

这段经文将敬拜神和行公义幷列,再次指出敬拜与公义密不可,互为表里。

第五诫「要孝敬父母」不单要求子女尊敬父母,更是尊敬父神;父母的权柄是要帮助子女敬神爱神、服从神权。这段经文(16:18~17:13)不单要求官民行公义,更要敬拜真神、不拜别神。换言之,掌权者用权是要助人敬神爱神、服从神权。


与神与人结连│默想及践行经文

一、权力使人腐败,绝对的权力使人绝对腐败。本文对你运用权柄有什么提醒?

二、正确运用权柄来助人服从神权也是一种敬拜。这话对你的敬拜观有什么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