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 所羅門與法老女兒
高銘謙

經文:列王記上三1

1所羅門與埃及王法老結親,娶了法老的女兒,接她進入大衛城,直等到建完了自己的宮和耶和華的殿,以及耶路撒冷周圍的城牆。

由第三章開始,列王紀便正式記載所羅門在剷除異己而作王之後首要的報導,就是他娶了法老的女兒為妻(王上三1)。首先,經文采用「通婚」(חתן)一字的反身式(Hitpa’el),帶出法老與所羅門彼此藉着婚姻進行結盟的意思,而經文更具體描述是所羅門自己娶了法老的女兒,而不是所羅門的一個兒子娶法老的女兒,所以所羅門是法老的女婿,微妙地帶出所羅門在這場政治外交結盟中處於比較從屬的位置。再者,以舊約的傳統而言,埃及是一個負面的東西,它不只是一個地方而已,更是欺壓及勞役以色列民的象徵(出一至十五章)。申命記吩咐以色列民不可回埃及去(申十七16),說明以色列民不可再回舊路,再次成為法老的奴隸。所羅門晚年時娶了很多外邦女子,這些女子使他在丘壇敬拜假神(王上十一章),可見娶外邦女子成為所羅門作王敘事的首尾呼應(王上三1,十一章),帶出負面的報導的同時,也說明所羅門使百姓回埃及的道路,亦即是靠近埃及的管治或風俗的意思。

之後,三章1節下半節說明所羅門「接她進入大衛城,直等到建完了自己的宮和耶和華的殿,以及耶路撒冷周圍的城牆」。為何作者要提及這句?我們明白當所羅門建造了宮殿之後,他便把法老的女兒由大衛城搬到新的宮殿(王上九24),這叫我們明白在還未建築這宮殿前,法老的女兒住在大衛城的某處,為何這樣安排?三章1節的記載把「自己的宮」放在先描述的位置,之後才描述「耶和華的殿」,所羅門用了十三年建自己的宮殿(王上七1),卻只用七年建耶和華的殿(王上六38),可見他對這兩個殿有不同重視。由此可見,三章1節對所羅門有着負面的描述。

思想:

所羅門作王,便立刻娶外邦女子,也重視自己的宮過於神的殿,這些元素都成為他日後墮落的先兆。這成為我們怎樣的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