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 耶稣基督是人
陈韦安

耶稣基督是完全的人、完全的神,这是自早期教会起的认信。究竟耶稣如何是人又同时是神?这个「如何」,成了极难回答的问题。

早期教会一开始便有「道.肉基督论」(logos-sarx christology)的说法。这理论强调耶稣的「道成肉身」(约一14)。所谓「完全的神」,就是上帝的道(logos);而「完全的人」就是「肉身」(sarx)。不过,假如耶稣基督只是永恒的道,进入一个肉体,那么就会出现一个奇怪的情况,就是耶稣基督只不过是上帝的道操控著的一个肉体,没有人的灵魂。所以,「道.肉基督论」似乎不是最好的解释方案。

后来出现「道.人基督论」(logos-anthropos Christology),这个解释似乎较好。「道.人基督论」强调耶稣基督是拥有灵魂的人(古代以灵魂作为人的重要基础),所以祂就是上帝的「道」在完全的人中。这理论看来很完满,既有上帝的道,又有完整的人(灵魂与身体)。不过,道与人的结合,岂不就是两个吗?究竟耶稣是一个整体,还是两个个体在里面?所以,「道.人」结合破坏了耶稣基督位格的完整性,变成非完全的一体,而是分裂成为两个不同的个体。

事实上,耶稣基督同时是「神」与「人」,本来就是非常难以解释的事──不是不明白,而是难以用言语来解释。后来,教会想出一个比较非本体性的字眼︰「性」(nature; physis)一字来表达︰耶稣基督是「神」,因为祂拥有神性(divine nature);耶稣基督是「人」,因为祂拥有人性(human nature)。不过,问题同样未能解决︰究竟耶稣基督内里是「二性」还是「一性」?若说耶稣基督是「二性」,这说法似乎也保留了「两个位格」的倾向;若说耶稣基督是「一性」,则造成不伦不类的神人混合。

事实上,无论是「一性」还是「二性」,这两个说法都有它的道理,却同时也有缺失。由于一性与二性的问题造成教会之间极大纷争,教皇尼奥一世于公元451年召开迦西顿会议(Council of Chalcedon),尝试综合双方的神学观点︰既肯定「一性论」不能分开、不能分离的观点,也赞同二性论不能混合、不能互换的看法;即赞同基督的「二性」,却同时保留一性论的主张。

无论如何,基督耶稣是人,基督「如何」拥有神人二性仍是「奥秘」,或许,那就是形容耶稣基督的最佳说法。

默想:

我们可以谦卑地承认,耶稣基督的神人二性是我们无法完全理解的奥秘。然而,我们可以以信心接受这个教义,并将其作为我们与神的关系的基石。耶稣基督的人性使祂能够与我们同在、理解我们的需要,而祂的神性使祂成为我们的救主和主宰。让我们在默想中感谢神赐给我们这样伟大的救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