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 心與身受割禮
高銘謙

經文:以西結書四十四6-9

6你要對那悖逆的以色列家說,主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家啊,你們行這一切可憎的事,夠了吧!7你們把我的食物,就是脂肪和血獻上的時候,竟把心和肉體未受割禮的外邦人領進我的聖所,玷污我的殿;你們行這一切可憎的事,違背了我的約。8你們未盡看守我聖物的職責,竟派別人在我的聖所替你們盡看守之責。9「主耶和華如此說:所有心和肉體未受割禮的外邦人,就是住在以色列中間的任何外邦人,都不可進入我的聖所。」

以西結書四十四章6-31節屬於一個新的段落,主題就是論述被擄前的叛逆的羣體,包括不尊重聖物與利未人,今天主要分析那些不尊重聖物的人(結四十四6-9)。

第6節用「以色列家」開始作出指控,指出他們都行可憎的事,其中一樣,就是容讓心身都未受割禮的外邦人進入聖所,玷污聖殿,違背盟約(7節)。由於聖殿是神同在的所在,必須要有神聖界限的要求,不能容許未合乎潔淨條例的人進入,以致打破界限而產生混亂,這是舊約有關祭司傳統的神聖界限的理解。

然而,此處提到外邦人,原文翻譯為「異域的兒子們」,而「異域」這字會用來形容外邦的神明(創三十五2書二十四20、23),這種對外邦人的稱呼,強調了這班人是拜偶像的人。同時,經文兩次用「心和肉體未受割禮」來形容這些外邦人(7、9節),申命記十章16節提到「所以你們的心要受割禮」,以此來說明以色列民被神揀選作神的子民,就要在心中受割禮,意思就是要打從心底來順服神的吩咐與命令,在心中受到盟約的記號,認定自身的核心身份是神的子民。可是,經文用「心和肉體未受割禮的外邦人」來形容這些人,代表他們是拜偶像的人,也是與盟約無份的人,他們的心未受割禮,代表他們沒有順服神吩咐的心。

根據以上的解釋,「心和肉體未受割禮的外邦人」不只是指那些外邦人,也同時指向那些拜偶像及沒有盟約身份意識的以色列民,當他們沒有心遵行神的吩咐,離棄耶和華與拜偶像,他們就是「心和肉體未受割禮的外邦人」。表面上他們是屬神的子民,但他們進入聖所並同時行可憎的事,成為「心和肉體未受割禮的外邦人」。

思想:

在以色列民看來,「沒有受割禮」的描述是一種身份上的距離,當他們認為這標籤是指向他們所認為的外邦人時,他們意想不到這稱呼都可以用來形容自己。保羅說,心中受割禮纔是最重要的(羅二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