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 贖罪祭的血
高銘謙

經文:以西結書四十三18-21

18他對我說:「人子啊,主耶和華如此說:這些是建造祭壇,為要在其上獻燔祭,把血灑在上面的條例:19你要將一頭公牛犢作為贖罪祭,交給那近前來事奉我的利未家的祭司撒督的後裔;這是主耶和華說的。20你要取那公牛犢的一些血,抹在壇的四角和臺座的四角,並周圍的邊上。你要這樣潔淨壇,為壇贖罪。21你又要將那作贖罪祭的公牛燒在聖所外面,殿的預定之處。

記載了祭壇的樣式之後(結四十三13-17),四十三章18-27節便記載了啟用祭壇(聖所)之禮,這個啟動之禮大致跟隨了啟用會幕的禮儀(利九章),在這啟用會幕的禮儀中,祭司要先獻上贖罪祭,再獻上燔祭,最後卻是平安祭,這三個祭的次序是祭司傳統一般啟用聖所時所涉及的次序(參看代下二十九章)。贖罪祭之所以成為這次序的第一個,就是因為贖罪祭的禮祭功能就是潔淨聖所或祭壇,唯有祭壇被潔淨,神才能同在於會幕,祭司纔可能奉上燔祭與平安祭。在這祭司傳統之下,以西結就好像第二摩西一樣,在聖所的啟用禮中先奉上贖罪祭,作為祭壇潔淨之用。

四十三章18-27節所記載的啟用祭壇之禮可分為兩段,分別以兩天來默想,第一段(18-21節)先記載第一天所獻的贖罪祭,把焦點放在血禮之上,第二段(22-27節)記載了七天的啟用禮(潔淨禮),是跟隨了第一天所獻的模式而行。

第一段(18-21節)的贖罪祭主要跟隨了利未記第四章的模式來描述,卻把焦點放在血禮之上,說明撒督祭司家族才能進行這禮儀(19節),他們要把血抹在壇的四角。壇的四角是一種末端(extremity),祭司傳統用這末端的血禮來象徵祭壇的全部,只要這四角抹上血,便等於把全壇都抹上,也等於把全壇潔淨(20節)。血能把壇上的罪污與一切其他禮祭上的污穢都潔淨,使壇能成為潔淨,合乎獻祭給神的用途。

之後,21節提到要把公牛其餘的部分都在殿外燒燬,這樣的燒燬並不是一種奉上給神的火祭,而是以這公牛的其餘部分來吸收祭壇的所有污穢,並送到殿外燒燬,跟隨了利未記四章11-12節的條例。然而,以西結書在此處沒有跟隨利未記四章8-10節把公牛的脂肪奉到祭壇上燒了,這改動帶來兩樣效果:(1)全段(18-21節)把焦點放在血禮之上,強調血能把污穢除去;(2)牛的其餘部分(包括脂肪)都要在殿外燒燬,象徵要以整頭牛的身體來吸收所有污穢,帶出徹底的潔淨的意思。因此,以西結的贖罪祭比祭司傳統(利未記)的贖罪祭更高一個層次,對罪污有更徹底的清除。

思想:

耶穌基督流血為我們帶來潔淨,耶穌基督也以整個生命來奉上,把罪孽都歸到祂身上,這一切的象徵性,都在以西結的贖罪祭中表明出來了。如此的主,我們如何迴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