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以西結書四十三10-12
10「你,人子啊,要將這殿指示以色列家,讓他們量殿的大小,使他們因自己的罪孽羞愧。11他們若因自己所做的一切感到羞愧,你就要將殿的規模、樣式、出口、入口,以及有關整體規模的條例、禮儀、律法指示他們,在他們眼前寫下,使他們遵照殿整體的規模和條例去做。12這是殿的律法:山頂上四周圍的全地界都稱為至聖;看哪,這就是殿的律法。」
這段經文兩次提到以色列家因罪而羞愧(10、11節),「羞愧」這字在以西結書十六章出現三次(結十六27、54、61),提到別人因為耶路撒冷的淫行而感到羞愧,可見在以西結書對於「羞愧」這字的用法上,與淫行有一些關係。甚麼是淫行?所謂的淫行是一種比喻,比喻耶路撒冷或以色列民失去了對耶和華的專一,與其他偶像發生關係,以西結以婚姻作為類比,說明以色列民對上主的不忠,猶如婦人不忠於自己的丈夫一樣,這便是淫行的意思。這樣,四十三章10、11節提到「羞愧」,應該與以色列民昔日拜偶像有關,也與上文提到行「可憎的事」與「淫行」的描述對應(結四十三7、8、9)。
既然被擄迴歸的以色列民因自己的淫行而感到羞愧,那麼神吩咐他們在建殿時要有一個特別的法則,就是「山頂上四周圍的全地界都稱為至聖」(12節),這個要求很奇怪,因為傳統上,屬於「至聖」的領域就只有至聖所,其他聖殿的領域都只能是神聖,而不是至聖,為何現在卻說明在聖殿山頂上四周圍的全地界都要稱為「至聖」?至聖所是神同在的地方,是全聖殿中神聖濃度最高的地方,每年一次的贖罪日,只有大祭司纔可以入內進行潔淨之禮,其他人不得進入,否則便是擅闖神聖領域,會帶來生命的危險。神聖與罪惡不能相容,有罪的人類若要與神聖的神接觸,便要藉着祭司所灑的血,使罪污得潔淨,才能與神有連結,何況現在要面對的,就是以色列民的淫行,這便更難想象若把山頂四周圍都稱為至聖時的後果。
然而,關鍵是在於「羞愧」一字,這字也出現在以斯拉記九章6節,用來形容以斯拉向神認罪的心情,我們因而推論這字與認罪悔改有關。這種「羞愧」不只是一種羞愧而已,而是一種引導人悔改及認罪的羞愧。由此看來,耶和華重視罪人的羞愧,為自己的罪悔改及迴轉,若果罪人有這樣的羞愧,便立定心志把山頂四周圍的全地界都稱為至聖,意思就是全民(不只是大祭司)都要進入至聖的領域,決心離開一切的淫行。因此,把至聖領域延伸到全山頂的地界,為要叫以色列民在羞愧中經驗神的同在,也同時完完全全進行悔改。
思想:
你生命的神聖中心越大,就越有決心離開罪惡及悔改,不要為罪惡留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