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 尊榮的聖民,分別為聖的生活
賴建國博士

詩16:3~4│《環球聖經譯本》

3論到地上的聖民,他們是尊榮的人,我最喜悅他們。

4追隨別神的人,他們的痛苦將增加;他們所澆奠的血我不獻上,我的嘴脣也不提別神的名號。

與經結連│解釋經文

聖民:原文是複數,代表一羣人。“聖”是神本性基本的字,原有“分別,他者”的含意。神自己是“聖”的,不但在地位上與人有別,靈性品格上更是神聖清潔,不容罪惡玷污。祂期許以色列成為“聖潔的國民”(出19:6),更要求侍奉祂的祭司“分別為聖”,與祂的聖潔品格相稱(利19:2)。

尊榮:原文有“廣大崇高”之意,可形容大水,華樹,貴族或領導者。詩篇中出現六次,用來形容“耶和華的名”(詩8:1、9)。神樂意把祂應單獨享受的尊榮,分賜給敬畏祂、愛祂的人。

追隨別神:“追隨”原文動詞詞根有“匆忙、急速”之意。“別神”,原文是“別的”。

澆奠的血:這動作首見於雅各在伯特利向神“澆獻”了酒,又澆上油(創35:14)。在此卻是向異教神明澆獻祭祀犧牲的血。

信仰不僅是理念,更是生活方式,且與敬拜的對象息息相關。耶和華是聖潔的他者,敬拜祂的人也被稱作“聖民”,得神分賜祂的聖潔尊榮。“聖民”生活在地上,卻不屬於這世界,生活與世人有別,也不參與別神的敬拜活動。


與神與人結連│默想及踐行經文

一、你怎樣活出有神賜尊榮“聖民”的樣式?

二、當整個社區鄰里都在熱烈舉辦廟會、建醮,甚至邀請你共襄盛舉,你怎麼迴應?